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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为国家和地方层面,地方层面结合以上4个主题,分别由15个地方伙伴关系项目在选定地方省市借鉴欧盟经验并结合当地情况来实施有关环境治理的理念和实践,最后提交相政策报告及产出;而国家层面的专家团队除了对项目四个主题进行调研培训,还将结合地方层面的产出总结政策建议及报告分析,为环保部政策调整及项目经验在中国其他地区复制提供借鉴和支持。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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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方五省调研,完成《中国环境法律研究》和《环境信息公开的现状研究》,为项目的环境司法和公众参与主题打下基础。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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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0名商务部、环保部以及欧盟中国代表团的代表和专业人士参加,得到媒体广泛报道和业内人士关注。会议就中国环境治理政策的发展、欧盟环境治理的法规框架等话题展开讨论。同时,来自环境保护部环境的官员和专家和欧方技术专家阐述了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在来年及至2015年12月期间的目标、方针和计划开展的活动。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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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完成四个主旨的专题研究报告,并先后举办三场培训会,在中央和地方实施能力建设活动。 培训研讨班上,中国与欧盟专家介绍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在环境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评估及赔偿等领域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回顾了中国当前在环境司法方面的实践经验、政策和案例等。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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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地方伙伴关系项目确定并相继开始执行,和40多家中欧伙伴机构在近20个省区展开欧盟经验的实践和合作。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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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累积近50家媒体合作伙伴,为项目影响力及推广奠基。会议向媒体介绍了项目最新进展并在环境报道方面展开讨论, 多个地方伙伴关系项目的代表简单介绍了项目情况和进展,而后媒体通过问答和自由交流更详尽地了解项目进展。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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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环保部政法司、国际司以及环评司的官员和专家听取了项目专家关于“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法庭机制”相关的政策建议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的专家们也更好地了解了相关部分的需求和想法。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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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欧方资深专家参与-支持《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座谈会,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及环保部领导和专家提供欧盟经验参考。会议就“环境权”、“公民的环境义务”、“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的程序”和 欧盟国家是如何解决“邻避效应”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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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介绍项目成果,同环保部建立更深入、广泛的合作。国家层面的专家团队除了对项目四个主题进行调研培训,还结合了地方层面的产出总结政策建议及报告分析,为环保部政策调整及项目经验在中国其他地区复制提供借鉴和支持。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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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及人大法工委有关环境司法的工作。与会人员通过专家讲解和问答、分组讨论报告等互动形式探讨了如何改善我国在环境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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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保部、人大法工委需求出发,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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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地方伙伴关系项目全部结项,成果异彩纷呈,为环保部门及环保专业人士提供了丰富的政策建议和地方实践经验。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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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厦门举行有关环境司法的三次能力建设培训会。为地方提供环境司法方面的能力建设和国际经验分享,促进各地环境法官及相关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中欧交流。
2015年8-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