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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执行力、公信力和战斗力。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复议机制。积极推行公示、咨询、听证等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的满意率、落实率。
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深入企业、基层常态化服务机制,多做惠民生、谋民利和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大力倡导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强化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和岗位考核,全面提高行政效率,让“马上就办”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和福州的品牌标志。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把握规律、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接待、警卫、出访等工作。
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性资金等审计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各位代表,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我们将开启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的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敢为、能为、有为,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