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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工作导向,建议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均为8%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19%;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量均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4%。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抓好政府五年各项工作的启动实施,特别注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制定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和联合办理,加大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争更多项目获批、落地和开工。制定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三年规划,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推出第二批面向民间资本的大项目,建立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面向国内外优势企业招商引资,着力招大、引强、选优,进一步扩大利用内外资规模。
千方百计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制定实施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支持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加快进口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进口。加强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完善浙货营销体系,促进省内省外市场融合互补、网上网下市场联动对接,构筑现代流通体系。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乡消费服务体系,发展网络消费、信用消费、服务消费等新型方式,加快培育休闲旅游等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
毫不放松抓好农业。完善粮食产销和“菜篮子”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各类现代农业园区76万亩,完善“两区”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壮大农业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农民。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一批示范性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
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纯电动汽车、船舶装备、智能印染装备、光伏屋顶发电装备等新兴产业基地,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制定实施“腾笼换鸟”促转型一揽子计划,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进绍兴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并购和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减免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困难小微企业相关税费,推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建立工业强县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成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加强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管理和引导,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办法,高标准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
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发展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工作。
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关键技术“双十计划”,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加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加大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示范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改善创业创新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科研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金融保障实体经济力度。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地方金融业。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保总量、保重点、保稳定”,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抓好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进金融创新示范县和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培育股权投资机构。
(二)扎实落实“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完善沿海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高端产业项目建设。整合沿海港口资源,构建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强港,完善集疏运网络,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实施海洋新兴产业专项方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探索建立沿海市县海湾开发保护合作机制,推动三门湾等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开展象山、洞头、玉环和大陈岛等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港口岸线和海域使用权转让交易,对重要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开发保护实施一岛一策。
高起点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落实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新区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支撑力度,鼓励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基地,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抓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和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围绕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建设,组织实施改革试点三年计划,推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及其配套监管办法。继续推进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融合发展,加快“无水港”建设和航空口岸开放。
大力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围绕破解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健全“温州指数”体系,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大债券等融资工具的运用与创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狠抓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制定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三改一拆”工程和“四边三化”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抓好“智慧城市”试点。继续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培育建设中心村,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统一,推动山区科学发展。制定实施山区发展九大工程工作计划,支持山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山海协作,建设一批山海协作产业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制造业和生态养生等新兴产业,建设生态特色产业基地,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异地搬迁补助标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重点库区发展。推进丽水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制定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快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启动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推进沿海滩涂合理开发利用,积极争取扩大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建立水资源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PM2.5监测,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环境准入、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制度。开展低碳发展试点。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实施森林生态工程。
(四)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活动。深入实施“五费合征”,完善社会保险扩面长效机制。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价格补贴机制。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孤残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慈善公益服务。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抓好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进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完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准入管理制度和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省级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工作。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药品招标制度,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省级医院与市县合作,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制定实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抓好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办好省第二届体育大会。进一步做好统计、参事、气象、地震、档案、测绘等工作。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浙江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实施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建设,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做好台风、洪涝等灾害防治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倡导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强化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等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下转第三版)
大力支持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做好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人退役和转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要继续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办好以下实事。一是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主要城市公交分担率平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以上,新增专用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新增地下空间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二是围绕促进城乡困难群众增收,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提高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从每亩19元提高到21元,完成欠发达地区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偏远海岛、连家渔船等群众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三是围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万以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均为60万以上。四是围绕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竣工9万套,其中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万套,启动建设200个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万户。五是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人才等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的机制,培养培训各类基层卫生人员2万名,完成10万名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任务;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其成员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八类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0%以上;对参保的城乡居民开展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六是围绕提升居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城市社区“居家系列服务惠民工程”,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1.8万张,为75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七是围绕保障食品安全,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改造提升300家农贸市场,创建300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八是围绕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新建或改扩建1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全省85%以上的适龄儿童在等级幼儿园入园;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学费。九是围绕农村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启动26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新建(修建)农村文化礼堂1000个。十是围绕改善城乡环境,拆除城乡违法建筑3000万平方米,完成184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50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万户。
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六戒六要”,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引导支持和保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压缩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机制,力争成为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最少、速度最快的省份。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建设,关心爱护乡镇干部,推行干部住夜和联村联户等制度。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巩固完善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全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落实层级负责制,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和激励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要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坚持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廉洁政府。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坚决制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挥霍、铺张浪费,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公务消费、公务用车改革,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等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改善民生上。
各位代表!浙江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