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2年10月23日16: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汶川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 贷款基准利率 银监会 保监会

7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 8月4日起正式实施,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审核。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8年第12号公告,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面实现券款对付结算方式。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8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8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进一步改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

8月5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银发[2008]225号),全方位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8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北京和上海进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7.47%下调至7.20%,其他各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由4.77%下调到4.59%,下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5.22%下调到5.13%,下调0.09个百分点。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8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275号),强调做好有关金融服务工作,维护我国奶业发展的根基,保持奶业市场稳定,支持和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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