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2年10月23日16: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专项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 存贷款基准利率 货币经纪公司 货币政策委员会 货币信贷 中央银行票据 国库现金

7月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6]231号),以规范货币经纪公司业务行为,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促进银行间市场的健康发展。

7月11日,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就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经营管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提出意见,并进一步规划和落实了监管责任。

7月13日,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6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8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8.5%的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暂不上调。

8月9日,发布2006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9月15日起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4%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8月15日,召开“窗口指导”会议,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积极地理解和贯彻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合理均衡发放贷款,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8月19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六次例会决定,对江苏等6个省(市)辖内6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35.78亿元。同时,对新疆等2个省(市)辖内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额度为3.26亿元。

9月11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款类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22号),延长存款类金融机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至1年,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手方的拆入最长期限。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以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6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认为,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总体形势良好,宏观调控效果开始显现。会议强调,应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加强各项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积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合理增长。会议研究了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认为应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本外币政策的协调和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推进金融市场的整体协调发展;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完)(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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