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GDP总量在全省的占比为28.6%,人均GDP为全省的2.7倍,经济总量在长株潭三市中的占比达67.5%。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32.9%、30.7%和3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833元。
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投入资金55.84亿元,全年关系民生的省、市61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全面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促进就业、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领域效果显著。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5%,涨幅提升2.4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上涨5.5%,涨幅提升2.0个百分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5%,涨幅提升2.6个百分点;城市商品零售价格上涨5.4%,涨幅提升1.6个百分点。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0.8%。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8.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7.2%。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32万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7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