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刘美麟)山西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2011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主要报告分析了2011年山西全省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1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概 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型跨越”和“净化山西”的总体要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9.90万吨,比2010年削减2.7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8.96万吨,比2010年削减3.49%;氨氮排放总量为5.91万吨,比2010年削减0.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28.60万吨,比2010年上升3.59%。省辖11个城市中,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10年相比,水质优良的断面增加了10.8个百分点,受到污染的断面减少了10.8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27.7百分点)。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2dB(A),较2010年上升0.1dB(A),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但是,山西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环保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大气环境
一、城市环境空气
2011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3项主要污染物中污染负荷最大的为可吸入颗粒物,占42.8%;其次为二氧化硫,占41.6%;再次为二氧化氮,占15.6%(图1)。
11个省辖城市中,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以2011年省辖城市综合污染指数表征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太原、阳泉、大同、晋城、临汾、长治、朔州、运城、吕梁、晋中、忻州(表1、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