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2年06月29日11: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福建省 2011 环境状况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自然灾害 气候变化  生态环境 固体废弃物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蒋若静)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公布福建省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公报详细介绍了2011年度福建省全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环境情况,对各类污染物和污染状况以及各类资源作出了深入分析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11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马承佳 

二○一二年六月

一、 综述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顺利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较优水平。12条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继续保持优良,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矛盾仍较尖锐,面临着保持现有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的三大压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任重而道远。

二、 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内河和主要湖泊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仍较严重。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35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间交界断面49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5%,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4.5%,较上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
    闽江水质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8.2%和97.4%,分别较上年下降了1.2和1.7个百分点。闽江各河段中,建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富屯溪为95.8%,沙溪为95.6%。与上年水域功能达标率相比,建溪提高了1.2个百分点,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持平,富屯溪和沙溪分别下降了4.2和3.3个百分点。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87.5%和86.7%,分别较上年下降了5.0和4.1个百分点。九龙江各河段中,北溪龙岩段、北溪漳州段和西溪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75.0%、88.1%和97.6%。与上年水域功能达标率相比,北溪龙岩段下降了16.7个百分点,北溪漳州段和西溪持平。
其他水系:
    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木兰溪和龙江分别为97.2%和75.0%。与上年水域功能达标率相比,萩芦溪、木兰溪和汀江分别提高了12.5、2.8和2.0个百分点,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漳江、东溪和龙江持平。 
城市内河: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1.3%,较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长乐、泉州和福安等3个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7%,较上年提高了8.9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的2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3%,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44个县城的6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5%,较上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5%,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厦门筼筜湖水质为劣四类海水,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莆田东圳水库、泰宁金湖、宁德古田水库和三明安砂水库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龙岩棉花滩水库和泉州惠女水库部分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福州东张水库、福州山仔水库和泉州山美水库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以湖泊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福州西湖和泉州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宁德古田水库为贫营养状态,其余湖泊水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质占53.0%,三类水质占16.7%,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30.3%。
    根据2011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按近期(2011年~2015年)水质保护目标评价,全省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30.6%;按功能区类别评价,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4.8%。
    6个主要海域中,按水质保护目标评价,泉州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最高,为53.8%,宁德海域达标率最低,为8.3%;按功能区类别评价,泉州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最高,为76.9%,厦门海域达标率最低,为16.7%。
    10个主要港湾中,按水质保护目标评价或功能区类别评价,湄洲湾、围头湾和诏安湾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其余港湾均不同程度劣于水质保护目标要求。
措施与行动:
    (1),全年完成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项目119项,合计投资额约26亿元。

    (2)重点实施了24个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水源地截污工程23.2公里,取缔、搬迁保护区内排污单位24家、养殖场(户)823家、居民158户,建设围网等水源隔离设施19.9公里。

    (3)搬迁、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2700多家(户)、清理存栏生猪约23万头,查处养殖回潮509户(处);治理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560多家,清理投饵类网箱水产养殖3000多箱,拆除水产网箱面积2.94万平方米。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建成(含改扩建)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管网近1000公里,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1.3%,比上年增长4.3个百分点。严格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等政策。新建成8座垃圾处理设施,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全省7个设区市实现县县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目标。各地加快内河整治,福州市已有74条内河开工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年实际完成172个乡镇和1992个建制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全省累计新增公厕1200座。
    加强纺织印染、化工、造纸、皮革等重点排污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和水回用工作,完成30多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列入整治的1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有70%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全省累计关停违法违规石材企业1733家,规划石板材集中区62个,区内企业3039家,对2661家石材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共征收差别电价款3.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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