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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弃物
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93.17万吨,比2010年增加85.3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04.44万吨,排放量为540吨。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761吨,综合利用量为901吨,危险废物保持零排放。全省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率为90.4%。
全省城市(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4.94万吨/年,清运量约为108.45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86.8%。与2010年相比,城市(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分别增加19.61万吨和18.0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提高1.1个百分点。全省“十一五”规划新建的21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试运营,实现了全省县城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五、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质量没有显著变化。陆地γ辐射水平、土壤环境和近岸海域环境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处于环境正常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比较,无显著变化。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地水体的总α、总β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符合饮用水放射性要求。海口、三亚的城市环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海口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输变电系统等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强度均低于相关规定限值。
六、生态环境
海南省18个市县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良。全省森林植被呈稳步增长态势,森林面积达3120.7万亩,比2010年增加1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5%,比2010年增加0.3个百分点。生物多样性保持丰富状态,土地退化程度相对较低,污染负荷较小,海岸带生态系统基本平衡,海岸线基本稳定。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为5.47万公顷,全年无新增荒漠化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