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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气环境
(一)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692.49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2572.2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31052.86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1517.4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1.9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5738.29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65740.05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295.38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8.46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29694.41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0522.88吨。与2010年比较,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增加24.5%,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10.3%,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109.0%,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减少19.7%。
(二)环境空气质量
1、区域环境空气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优良天数达到100%,其中96.7%监测日为国家一级。全省东、南、西、北、中部区域分别有100%、98.1%、99.4%、83.8%、100%的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与2010年比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2、城市(镇)环境空气
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居住区要求的二级标准,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仅海口市区、三亚市区、东方八所镇、昌江石碌镇分别有28.5%、1.9%、9.6%、11.5%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二级。与2010年比较,全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无明显变化。
2011年海南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