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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反洗钱调查
(一) 调查重点可疑交易线索情况
2008年,人民银行对发现和接收的大量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发现1392个具备高度洗钱嫌疑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其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山东、上海、辽宁、福建和江苏等地。人民银行依法对这些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4113次。
在“5.12”汶川大地震期间,人民银行根据公安部请求,组织各商业银行和各地分支行紧急调查不法分子以抗震救灾为名进行的诈骗活动,为警方及时抓获不法分子提供了可靠的线索。
(二) 线索移送和报案
2008年,人民银行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和报案共752起,比上年增加35.7%。移送线索和报案数占全部调查线索的54.0%(见下图),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移送线索和报案数占全部调查线索的百分比
从地域分布看,移送线索和报案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辽宁、新疆、福建和广西等地。
(三) 侦查机关立案情况
2008年,各地侦查机关根据人民银行的报案线索共立案侦查215起,占报案线索数的28.6%(见下图),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表明反洗钱调查的有效性不断提高。
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数占报案数的百分比
从地域分布看,广东、山东、江苏、深圳等地向侦查机关报案较多,分别占全国报案总数的8.6%、7.7%、6.5%、4.9%。2008年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西藏地区的侦查机关加大了侦查力度,对当地人民银行的报案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的数量显著增长,达到5.6%。
二、 洗钱案件查处
(一) 涉嫌洗钱案件的侦查和破获情况
2008年,人民银行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899起,是上年协查案件数的2.7倍,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2513亿元。涉嫌洗钱案件主要集中在广东、四川、云南、浙江、上海、山东、辽宁和河南等地。人民银行对上述899起涉嫌洗钱案件共协助调查3071次。
从协查涉嫌洗钱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类型进行分析,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案件最多,占总数的16.9%;其次是涉及金融诈骗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占总数的9.4%和9.1%;涉及非《刑法》191条规定上游犯罪的案件占40.8%(见下图)。
人民银行协助调查涉嫌洗钱案件涉及上游犯罪类型分布
2008年,人民银行协助侦查机关破获了云南杨某、刘某涉毒洗钱案、重庆付某腐败洗钱案、四川杨某诈骗洗钱案等一批涉嫌洗钱案件总计203起,是上年破获案件数的2.3倍,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884亿元。已破获的涉嫌洗钱案件主要分布在广东、四川、浙江、上海、辽宁、山东、福建和云南等地。
从破获洗钱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类型进行分析,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案件最多,占总数的24.2%;其次是涉及金融诈骗犯罪的案件,占总数的20.2%;再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约占总数的8.4%;涉及非《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上游犯罪的案件占总数的30.9%(见下图)。
人民银行协助破获案件涉嫌上游犯罪类型分布
(二) 洗钱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审结案件12件,生效判决15人,12人被并处罚金;依照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10318件,生效判决人数17650人,14615人被并处或单处罚金;依照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案件59件,生效判决69人。上述各项数据均较2007年大幅上升,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