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年部门预算及说明(全文)

2012年05月18日09: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 预算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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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 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 年部门预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 年部门预算

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

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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