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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二、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科研事业收入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拨付的经费(如省部共建地方政府安排经费、其他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经费等),学校后勤、校医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等二级核算单位的并表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外交:反映外交行政管理、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日常运行支出,以我国政府或教育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捐赠支出,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等。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承担的科学基础研究、重大科学工程等项目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所属宣传文化单位的发展专项,以及所属高校、事业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的有关支出。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等。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承担的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领域科研项目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反映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部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教育部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教育部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教育部机关,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75所直属高校(其中1所为两地办学,预算分户管理),35家直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