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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邮编:100800,电话:010-66508235,电子邮箱:zfxxgk@seac.gov.cn)。
一、概述
2011年,国家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较好地树立了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政府形象。
(一)以信息公开促进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我们围绕2011年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会议,利用政府网站、报纸、杂志等多种载体及时公开发布中央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信息。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和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全文公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为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组织“兴边富民行动万里行”大型新闻采访活动发布了一系列各地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信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取得的成就。
(二)切实做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着重加强了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进行了政策解读。随着内地新疆班办班学校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大幅增加,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办班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工作,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班清真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 加大对干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把干部人事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需要群众知晓、能够公开的有关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人事事项,全部通过国家民委网站、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国家民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将201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2010年部门决算都通过国家民委政府网站以及《中国民族报》向社会公开。凡属能够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1年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增强,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国家民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运维,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了栏目内容和页面设置,积极开发网上互动功能。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和策划,全年网站发布(更新)信息超过10000条;在网站公布了《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公开国家民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开设“爱我中华”、“多彩中华”、“署名文章”板块,制作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经验交流会》等20多个民族工作政务专题。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结合国家民委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底,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11年3月在北京举办“国家民委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增强公开意识和水平,提高培训实效。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我委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
(一)政府网站。通过国家民委门户网站公布信息3160条,发布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动态类信息2285条,民族政策法规类19条,民族政策解读2条,人事任免30条,公务员招录6条,政府预决算3条,表彰公示、调研报告评选及有关学习培训等通知公告类信息63条,政务专题信息752条。
(二)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4场。向国务院新闻办报送我委新闻发布简况、新闻发言人名单和发布计划,并根据重点工作自主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分别就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唱支山歌给党听”庆祝建党90周年民族团结主题系列活动、近年来中央关于促进五个民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政策、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换届等重点工作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三)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好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主力军作用,加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重点热点信息发布,建立与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的合作机制,及时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三十多家媒体策划发布民族工作信息。全年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及委属新闻单位等三十多家媒体策划开设专题专栏20多个,刊发工作信息1000余篇。充分发挥好委属新闻单位的作用,在《中国民族报》开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周一星”栏目,向社会推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集体及个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其中涉及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民族成份变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大学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等信息,均已作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国家民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国家民委明确,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积极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1年,国家民委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同时,国家民委明确由政策法规司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2012年,我委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修订完善《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落实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渠道,推进我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国家民委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传播速度快的特色优势,推动网上访谈、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