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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民生投入,促进“和谐沈阳”建设
一是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落实企业养老保险金连续第九年提标政策,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等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做好“两节”临时救助、临时价格补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资金保障。支持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发展。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支持以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的普惠制就业培训,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努力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创业拉动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支持农村扶贫开发。三是稳步推进医疗改革进程。认真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积极、足额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保障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工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六)深化改革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积极落实各项建议,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全力做好财政服务。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研究问题,主动解释政策,主动帮助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等各项财政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巩固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成果,推进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预决算审核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四是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完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绩效审计,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相关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实施常态化监管,做好公车治理工作,着力构建防控“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五是强化基础建设。扎实推进“421工程”、“阳光财政”、“财会之家”建设。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加快完善中国(沈阳)会计博物馆建设,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弘扬会计文化,锻造会计精神。
各位代表,2012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