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2年04月18日16: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卫生部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主动公开 申请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011年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8〕25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2084;传真:010-68792087;电子邮箱:apply@moh.gov.cn)。

一、概述

2011年,卫生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印发《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考核标准(试行)》。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59所大型医院以及14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对112所专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导。举办“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经验交流暨全国院务公开培训班。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还对区域内各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质量状况、平均住院日等医疗质量指标在大众媒体上公示,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质量内涵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卫生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2011年,卫生部继续利用卫生部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卫生信息,并坚持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至12月31日,部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102条,其中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890条。进入目录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9条,占1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0.41%;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0.2%;卫生标准类信息140条,占15.7%;卫生统计类信息18条,占2.02%;工作动态类信息592条,占66.51%;通告公告类信息48条,占5.39%。2011年,卫生部网站全年点击量累计14.02亿次,日点击量最高达820万次(日平均384万次),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卫生部于2011年5月9日在部网站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于7月15日公布了“三公经费”情况。

同时,还通过《卫生部公报》(月刊)主动公开卫生部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重要政府信息,并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赠送《卫生部公报》,每期发放量1.5万份。《卫生部公报》电子版同期在卫生部网站上刊载,便于公众查询。

此外,卫生部注重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为指导性文件配发政策解读,为动态性文件配发卫生要闻,为具有较大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媒体的问题,方便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政府信息。2011年,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22次,发布新闻通稿36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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