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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06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交通运输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措施建议,并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桥梁,逐步建立起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服务社会、提升形象、发展事业的大事来抓。
(一)按照“稳步、扎实、有序”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对部政府网站的调研。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我部2011年3月召开了政府网站调研座谈会,对我部政府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完成办公OA系统的改造;增加主动发文公开的提示;完成公开目录与网站有关栏目的链接;对政务公开目录作了重新调整,增加了相关内容;对2006年以前的历史信息进行了补充,较以前已公开数翻了一番。
二是加强发文的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对部机关发文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其中,对发文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文件进行抽查,下发《关于加强部政府网站及子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的主动公开的发文情况进行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2011年第1至4季度部机关主动公开的发文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部机关主动公开工作的开展。我部2011年部机关主动公开的发文数354件,占总发文数的20%,比上一年同比增长7%。
三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具体措施。6月10日第6次部务会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建议措施,明确了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网上办事流程,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开工作,继续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加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
四是组织召开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力度,扩大网上办公范围的意见和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力度,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我部于2010年开通了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部机关共有20项、部海事局共有8项行政许可实现了网上受理、登记和结果公示,占全部许可事项的95%,全面完成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部务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5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的要求。其中,“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许可”和“水路运输登记”两项行政许可项目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2011年7月,我部召开行政审批前期调研会,通过精简和清理,现共有65项行政许可,其中涉及部机关审批的有22项,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有16项;海事系统审批的有27项。部机关共有20项许可实现了网上受理、登记和结果公示,其中:水路交通10项、公路交通3项、交通建设4项、交通通信1项、证书核发资质资格认可2项。截止2011年底,共有1073余项许可项目在平台上公布了办理结果。从运行效果看,总体是比较好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决策的公开,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行业政策、出台法律法规、安排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咨询会、听证会、报纸发布信息以及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进行事前公示,让群众参与决策,既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又减小了政策实施的难度。2011年,我部20次对出台的规定和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等;召开了14次新闻发布会,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经费的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我部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三公”经费公开的总体部署,部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各项工作。2011年,按照中央要求,我部“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行政经费使用情况。
(五)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的公开,提高干部群众满意度。
实行机关人事制度公开,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一是以制度公开为抓手,满足群众的知情权。通过机关内网主页中“政策法规---公务员管理”栏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增加机关人事工作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有效督促人事制度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是以过程公开为重点,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部机关内外网,按要求及时发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命通知,在司局级空缺领导岗位竞聘工作中,及时公布空缺职位、竞争条件、工作程序及要求。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公布考核程序和测评标准,在成立部及司局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时,要求有群众代表参与,群众满意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