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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om)。
一、工作概况
2011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完善司法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负责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催办,加强日常检查监控,畅通申诉或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按照国办《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下发《关于配合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1]90号),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机制、平台建设和制度规定。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司法部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法律援助网、《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公证》等多家媒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1年前后三次对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页面设置以及栏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法制网对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律服务等频道进行了改版,同时对法务指南、法制地图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频道进行了改造升级,方便群众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购买并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进一步加深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