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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重先行先试,进一步推进闽台交流合作
加大对平潭的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加大对平潭的支持。安排14.65亿元,支持平潭开放开发。帮助平潭在资金监管等方面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促进对台经贸合作。落实对台资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闽台产业对接,提高产业合作水平。安排0.54亿元,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技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台商投资区、闽台文化创意园建设。
推进两岸民间交流往来。安排0.19亿元,支持举办第四届“海峡论坛”。发挥海峡两岸评估服务交流合作基地的积极作用,推进两岸会计服务、评估服务业务的交流合作。
(五)注重文化改革,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安排文化发展资金8.62亿元,着力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扶持文艺精品创作。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十大”文化产业,培育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加快建设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支持设立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落实文化体制改革财税优惠政策,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
(六)注重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强化财政监督。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加强民生资金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意见和会计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推进会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工作,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积极作用,逐步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