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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乌鲁木齐代表团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新疆城镇化率达44%以上
【报告摘要】城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优化城镇发展格局,增强产业支撑,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相对均衡发展、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
【报告解读】自治区发改委方面表示,根据上述目标,新疆将树立现代城市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城乡统筹、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布局,突出产业支撑和空间集聚,不断提升城镇的人口集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各地发展基础,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城镇承载能力,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各具特色、符合实际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引导城镇健康发展。
在新型的城镇中将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城镇公共交通、水电气热供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新增日供水能力60万吨、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500吨,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同时,统筹均衡配置城乡间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优先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城镇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健全服务体系。
在搞好基础设施的同时,这种新型城镇还将加强产业支撑和带动,并根据自身特点和综合优势,加快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优势突出、支撑带动能力明显的产业项目,积极扶持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配套性工业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建设小城镇,是为了解决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为此,2012年新疆将力争全区城镇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达到44%以上。并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牧民进城落户,抓紧制定实施各类鼓励政策措施,放宽小城镇落户条件,帮助农牧民解决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实际需要,把到城镇务工的农牧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此外,新疆还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有侧重,推进实施《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规划》,优化提升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城市群,加快乌鲁木齐国际城市和都市圈及伊宁—霍尔果斯国际合作与沿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天山南坡产业带和南疆三地州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加快形成“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城镇新格局;大力推进喀什国家级开放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交通沿线经济带、沿边开放经济带培育壮大若干中心城市,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
【报告摘要】突出解决居民收入问题。继续实行物价上涨与补贴挂钩联动机制。坚决落实稳定物价各项措施,
【报告解读】新的一年中,新疆将全面落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各项政策,同时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工工资性收入,解决地州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差距问题。
增加收入的同时,人们还希望在新年中物价可以“稳一点”,尤其是“菜篮子米袋子”。
自治区发改委方面表示,2012年新疆将抓好农业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严格落实“米袋子”州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考核体系。继续做好粮油、蔬菜、牛羊肉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产运销衔接和市场调控。建立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扩大储备规模,优化储备结构。开工建设20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和10万吨肉类果蔬冷链物流设施。新改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网点建设,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同时,新疆还将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贸市场收费,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除尽量减少流通环节外,新疆还将发挥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价格调控措施。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生产、保障供应、平抑物价、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此外,新疆也将降低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开展涉农涉企涉及广大群众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检查,组织开展教育、医疗、银行、建材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