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龙头、铸链条,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要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传统优势产能,扩大高端先进产能,促进总量壮大、结构优化。强化品牌战略,实施百亿集团、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冶金、汽车、石化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配套、链条延伸、集聚发展,加快建设重点产业集群、千亿产业基地,合理布局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新型显示、LED、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应用,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性产业。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加快“两化”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形成传统产业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帮扶中小企业,深入实施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协调用工、开拓市场,做好煤电油运调度。
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细则,加快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抓好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省级配套改革,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要抓好产业集聚区域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金融业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范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三是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餐饮、文娱、健身、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要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整合重点景区和线路,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抓好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壮大总部经济和城市服务经济。
着力发展海洋经济。抓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加快重要港湾资源整合和港口群发展,优化功能布局,有偿、有度、有序利用岸线、近岸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提升海洋渔业、船舶修造、海洋运输等海洋优势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涉海现代服务业。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推动形成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人才支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扶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项目成果交易常年对接机制,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来闽设立研发机构、转化研发成果。集中力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创新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完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政策,创新定期服务、短期服务、异地服务等人才使用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实现人才在重点发展领域的集聚。
有效扩大消费和稳定物价。一是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二是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提升一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贸中心和便利店,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是促进消费升级,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四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五是努力稳定市场物价,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搞好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支持蔬菜、猪肉直供超市、社区、学校和企业,完善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
(三)夯实“三农”基础,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持粮食生产,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统筹抓好粮食产、购、储、加、销,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高效生态农业和安全农业,增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提高农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高优农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和交易平台,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服务,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发挥农村“六大员”作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全面加强现代水利建设。制定出台大水网规划,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发挥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开工建设一批水利重大骨干项目,加快平潭、古雷等重要区域引调水工程和北水南调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着力在农田水利、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加快改变城乡环境面貌。集中力量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重点抓好城乡社区整治和建设、公路和铁路沿线绿化美化、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小流域治理等试点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富有田园风光特色的美好家园。
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体。加快建设“大城关”、“大县城”,创造企业和项目运营的有利条件,打造特色化、品牌化的优势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户籍改革、区划调整、“三旧”改造等政策,着力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深化山海协作,大力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加快发展。
高标准推进城市群建设。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以超前的眼光和先进的理念提升规划水平,抓好城市、景观和建筑设计,彰显特色和品位。严格实施监管,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推进城市老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双轮驱动”。老城区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新城区注重拉开城市框架,抓好组团建设。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公用设施,落实公交优先,着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改进城市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快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实施交通通信、公共服务、要素市场、产业协作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支持福州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建设马尾新城,构建福州大都市区,促进福莆宁连片发展。深化城市联盟,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能力。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开展紧缺工种、订单定岗培训,重点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二是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将2010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140万贫困人口列为扶贫开发帮扶到户的对象,抓好贫困户自立增收工程、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和整村推进帮扶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城乡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待遇。
促进社会保障人人享有。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互助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好质量和进度,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儿童“入园难”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实施校车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继续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项计划。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抓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扶持发展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促进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扩大医疗资源,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500张,加强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强化妇幼、儿科、康复、重症等薄弱专科。实现每个建制村均有一所达标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的培训和配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抓好厦门及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行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设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发展老年体育,发挥老体协作用。做好城运会筹备工作,积极备战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