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物价措施有力。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加大对生猪、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稳定食品价格的10项措施,扭转了物价过快上涨势头。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全省新增城镇就业62.25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7.4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91万人。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2%。革命“五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新农保实现制度全覆盖,全民医保基本建立。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27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重建中小学校舍403万平方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67.8万人,我省成为首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92所,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组建53个行业型职教集团,高校调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8个、硕士点111个,每万人口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居全国前列。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和5076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7400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我省运动员在第七届城运会、第八届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居全国前列。福州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厦门市实现“三连冠”。
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推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发展,所有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依法行政优化政府服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4件、省政协提案9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出台省政府规章4件。学习借鉴浙江、江苏等省市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认真落实“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激发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广“厦航式”服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治庸治懒治散,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走访服务。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削减4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提升工商服务7条措施,实施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10条意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经济增速放缓,发展后劲还显不足;出口环境趋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重点项目、小微企业融资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转方式、调结构进展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居民持续增收面临不少困难,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尤其是交通、消防等领域仍有隐患;一些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工作方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有的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2012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我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运行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支持福建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发展正处在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作为,有效应对,务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的总要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坚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控物价与保民生并行、扩内需与增外贸并进、抓改革与促稳定并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10%,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10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这些预期目标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体现了速度与质量的统一、富民与强省的统一。在工作组织上,我们要结合福建实际,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的基础上更多地着眼于“进”,将全省生产总值及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分别增长12.3%作为奋斗目标,攻坚克难,奋力前行,努力实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打好“五大战役”,保持跨越发展的强劲势头
进一步拓展领域和内涵。把农林水利、“四绿”工程、城镇美化、造福工程、饮水安全、防灾减灾、旅游、文化等领域的项目纳入战役实施范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要着力改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完成投资276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30个,新开工项目120个;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要突出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增强区域集聚效应,完成投资3800亿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400个、新开工600个;城市建设战役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实施,加快综合交通、宜居综合体、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实施项目2000个;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要明晰发展定位,落实强镇扩权,发挥示范效应,完成投资950亿元,实施项目1700个;民生工程战役要结合实施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集中投入316.2亿元,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面推进“三维”项目。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注重项目的科技含量、节能环保、产能规模、税收贡献,优选好项目。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创造落地条件,确保签约项目逐个落实到位。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密切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支持央企建设产业基地和园区,办好福建省珠三角民企项目对接洽谈会,进一步引进大型港澳台侨外企业,实现引进世界500强的新突破。
有效强化战役保障。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保持贷款增速、存贷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票据,拓宽融资渠道。集约节约用地,坚持遵循规划、有序释放、依法运作、注重效益,盘活存量土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推行模块化施工、标准化管理,做到质量、安全、投资、环保和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打造阳光工程、安全工程、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