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破除政府特殊经济利益应成改革的优先选项

2011年10月31日18: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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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2011年10月31日讯 (记者王虔)第72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10月29日-30日在海口举行,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指出,破除政府特殊经济利益应该成为改革的优先选项。

他认为,中国的经济选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本身的转型,而中国政府本身的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破除利益的行为。

一、要防止政府利益演化为特殊经济利益。众所周知,诺贝尔奖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国家有两种职责:第一,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第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汪玉凯认为诺斯的理论值得思考,这里面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政府是追求利益的。

政府的利益是什么?政府应不应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政府能不能追求自身特殊利益最大化?汪玉凯认为:一是政府有自身的利益,这就是国家的利益。二是政府利益和国家利益相一致时,与人民的整体利益也大体上一致的。三是如果政府把自身利益异化为特殊利益,特别是追逐经济利益,就会侵害公众利益。四是如果政府把特殊经济利益演变成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就走向了反面。

为什么政府不能追求特殊的利益最大化?汪玉凯认为,第一,不符合政府权力的来源;第二,不符合主权在民的民主理念,政府需要有其合法性基础;第三,承认政府自身利益可以最大化,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亵渎。

二、现实生活中理论与实际生活的背离。现实生活中,政府存在自身特殊利益是一种普遍现象,差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汪玉凯认为有三个原因:第一,在公共利益代表者的下面,埋藏着深刻的内在冲突,一方面是国家利益执行者,同时又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第二,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尽管根本上说好象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冲突的。比如说,收入蛋糕的分配,政府拿多少,人民拿多少。再比如说,政府支出所占GDP的比重,维持国家利益与人民福利的关系。第三,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在现实中有某些冲突,为政府追求自身的特殊利益提供了很大的制度和政策空间。

中国的政府利益和国家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汪玉凯认为,一是政府过度主导经济生活,结果是外部容易出现政府与民争利,这表现为政府招商引资,开办国有企业,直接投资,经营城市,土地征用和出让。内部则出现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定化、利益个人化。二是形成权顽症,不合理的特权。三是公共属性被异化,政府过分关注自身利益。

这样会造成严重的垄断,破坏市场规则,公共政策制订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公权力控制和政府公信力下降。

汪玉凯认为,破除政府特殊利益的改革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从理念上破除政府可以有自身特殊利益的思维,甚至将之合法化。二是要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把政府作为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三是按照上述思路,加快自身政审改革的步伐,包括减少行政审批,削减腐败温床,公开官员财产、降低行政成本,废除各种不合理的特权。四是改善公共政策的制定,保障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五是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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