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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4月,审计署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妇联)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全国妇联本级和所属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全国妇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全国妇联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1045.4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3584.49万元;全国妇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5275.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769.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全国妇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0045.4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5.24%。审计查出2010年度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84.07万元。上述问题对全国妇联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全国妇联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全国妇联在“支援不发达地区”等4个项目中列支不属相关项目开支范围的支出69.5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0年,全国妇联支付光盘制作费50.05万元、所属中国儿童中心支付装修改造工程款415.19万元、所属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支付购买安装设备款168.9万元、所属中华女子学院支付采购食堂厨具等商品款160.9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合计795.06万元。
2.2010年11月和12月,全国妇联召开2次会议,会议地点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定点饭店。
3.所属中华女子学院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5年,中华女子学院对其附属实验幼儿园投入启动资金250万元,未在对外投资中反映,而是直接计列了支出。
(2)2008年至2010年,中华女子学院科研处、体育部、计算机系和公共教学部高等数学教研室以资料费和会议等名义,在课题经费和教改项目经费中列支8.66万元,用于部门日常支出和发放劳务费等。
(3)2008年至2009年,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将收取的特长教育费202.85万元放在往来款中反映,未按规定计列收入;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系将收取普通话测试辅导班辅导费0.93万元直接列支用于发放劳务费、交通费等,未按规定上缴学院财务。
4.所属中国儿童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10年,中国儿童中心在“全国少年儿童音乐心理健康教育暨援建灾区小学音乐心理治疗教室”等2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工程款77.67万元。
(2)至2010年8月,中国儿童中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昌黎黄金海岸夏令营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净结余资金295万元。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0年8月底,中国儿童中心2008年取得的18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结余84.37万元,累计预算执行率为53.13%;于2009年取得的64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结余419.52万元,累计执行率为34.45%。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对未在财政部规定饭店召开会议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对所属中华女子学院对外投资未据实反映、附属实验幼儿园特长教育收费未纳入收入、学前教育系坐支培训收入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中华女子学院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课题经费;对所属中国儿童中心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使用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补办相关手续,并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全国妇联应进一步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执行预算,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督促所属单位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国妇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国妇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时传达有关责任单位,要求逐项核实和整改。对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问题,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问题,今后将按规定进行采购和举办会议;对所属中国儿童中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净结余资金问题,已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所属中国儿童中心项目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已敦促执行部门近期启动相关项目;对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均按要求采取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纠正。
(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