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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网研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五洲传播出版社在转企改制过程中,未将下属3家控股公司纳入清产核资范围,涉及资产总额5724.53万元、负债1580.63万元、所有者权益4143.90万元。
2.2009年至2010年,五洲传播出版社支付设备租赁费和拍摄费等560万元报销审核程序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五洲传播出版社未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问题,要求补做清产核资,向财政部补报并追加确认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五洲传播出版社报销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原始报销凭证,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宣办应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对未将所属3家控股公司纳入转企改制范围进行清产核资问题,五洲传播出版社已开始对3家控股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对报销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五洲传播出版社已规范了部分原始报销凭证,金额合计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