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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监会本级和所属河北银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89176.0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65314.65万元;据银监会决算(草案)反映,2010年度预算执行411214.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7961.8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0610.5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4.66%。审计查出2010年度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1.0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6.16万元。上述问题对银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对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财务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比较健全,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所属河北、黑龙江、辽宁、江苏、重庆等5家银监局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31.0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河北银监局邯郸分局、辽宁银监局盘锦银监分局等5家单位将政府拨付的奖励资金120.55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或核算不规范,其中,有55万元未纳入单位账簿核算,全部提现发放给职工;有35.55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有30万元转入单位工会账户。
2.2010年,银监会本级及所属重庆银监局的稽查办案费项目支出部分报销票据不规范,涉及金额25.6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奖励资金核算不规范、稽查办案费票据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规范津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银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高度重视,并认真纠正和整改,截至现场审计结束,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纠正,严格划清经费列支渠道,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地方政府奖励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或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银监局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稽查办案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正在整改。
(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