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晓萍):中国国家审计署27日详细披露了经过数月审计得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当天发布的一份审计公报中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7万亿元人民币,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总体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和此前外界担忧不同,审计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是长期形成的,并在促进中国各地经济发展、应对危机和自然灾害、推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一直是国内外颇为关注的话题,经济学界对债务的规模、成因、结构和风险隐患有多种猜测。中国4万余名审计人员3个月进行的独立审计给出了答案。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星女士说,这次审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对一些公益性项目可能给予救助的债务。这些债务负担没有超出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刘星说:“从审计结果看,到2010年底,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考虑在内,债务率为70.45%。因此,总体看来,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崔振龙先生也认为,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是可控的。
崔振龙说:“衡量政府的债务风险水平可以用几个指标:第一,从债务率来说,就是债务余额与综合财力的比值,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低于100%就是安全的。(可见,)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率是比较安全的;第二,从债务余额占当年GDP的比重来看,目前我国这个比值是16.7%,美国目前是62%。横向比较来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是比较安全、可控的。”
此前,外界认为在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一些地方形成了庞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此类债务是多年累积形成的,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超过五成是2008年及以前举借的,还有一些是在2009年后举借但用于续建2008年和此前开工项目的资金。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郝敬苏先生说,经过调查,9.6万亿元人民币已经支出的债务中,近九成用在了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中。
郝敬苏说:“从债务资金投向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了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科教文卫、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
不过,审计也发现,一些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刘星女士说,2010年底,全国近两成、共78个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
刘星说:“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一些地区、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偿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
另外一个造成隐患的原因来自融资平台公司。根据中国法律,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出资设立的,承担为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审计发现,全国一些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较弱,2010年出现亏损的融资平台公司有1734家,约占总数的26%。
郝敬苏说,政府应继续整合并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郝敬苏说:“一是通过兼并重组、关闭改制、引进民间投资等方式,促进融资平台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二是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坚决制止为融资平台公司举借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的行为。三是要处理好融资平台公司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的融资问题。”
此外,国家审计署还建议政府部门妥善处理现有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编制地方债务预算,并将债务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和官员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防止违规、过度举债,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