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

2011年06月27日16: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广电总局在本级预算中为2个二级预算单位多申报预算677.36万元,当年全部列支并拨付。截至2010年底结余557.64万元。

2.2010年,广电总局未经财政部批准,将“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优秀国产影片宣传费”预算1570万元、“走出去工程工作专项经费”预算202.08万元调整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3.扩大项目资金开支范围3046.62万元。

(1)2010年,广电总局在“广播电视应急和安全播出保障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属于该专项的软件购置、乐团建团十周年公益演出活动补助等支出1215万元。

(2)2009年和2010年,广电总局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列支1000万元、550万元,用于资助不属于该资金使用范围的故事片。

(3)2008年至2010年,所属广播电视规划院在“广播电视频率规划研究”等项目中,列支实验室装修费175.78万元,其中2010年83.07万元。

(4)2010年,所属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在“电影局数字电影设备研发资助款”等2个项目中,列支影片母版使用费、购买电影卡等支出105.84万元。

4.2010年12月,广电总局在拨付所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时直接计作支出,截至2010年底实际未支出,造成多计支出6000万元。

5.项目支出结余管理不够规范。

(1)截至2010年底,广电总局本级项目资金结余147.89万元、301万元分别留存在所属中国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和中影新农村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纳入本级核算。

(2)2010年,未经财政部批准,所属广播电视规划院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1813.46万元,用于购买光纤交换机、支付差旅费等。

6.项目预算15828.18万元未执行。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项目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安排“资助城市影院改造——数字放映机”等项目支出预算8574万元,仅支出278.82万元。截至2010年底,形成资金结转8295.18万元。

(2)2010年,因对部分支出预算未能细化和细化安排较晚,“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支出预算中的7533万元未能执行。

7.2010年,所属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以签订虚假服务协议方式将184万元财政资金转出。同年12月,该中心又以签订虚假合同方式将172.96万元转回,计入事业收入。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0年底,累计投入2736.92万元、于2005年竣工的中国电影资料馆资料库工程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产价值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2)截至2010年底,中国电影资料馆将对外投资6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

(3)2010年,中国电影资料馆所属《当代电影》杂志社将出版发行等收入12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造成少计收入120万元。

2.3家所属单位有1623.17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1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录音师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等单位将合作办学、资产处置收入等资金1623.17万元放在法定账册外核算,主要用于办学管理费、发放补贴等。

3.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以支付电影制作费的名义,转出定向捐赠资金184万元,用于偿还所属单位债务、发放员工工资等。

4.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下属11个专业委员会通过举办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违规向参评单位收取评审费共计156.65万元。

5.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培训学校、中国录音师协会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69.60万元的发票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广电总局本级为所属单位多申报预算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以拨代支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项目支出结余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今后做好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工作;对所属广播电视规划院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结余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所属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转移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完成竣工决算并补记固定资产;对中国电影资料馆对外投资在往来款挂账和所属杂志社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等单位套取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涉及相关人员责任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转移捐赠基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对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对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培训学校等单位使用不规范发票报账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票据审核和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商财政部等部门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管理,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和会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所属中国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已将转移的财政资金退还到零余额账户,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所属杂志社已补计收入并编入决算。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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