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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商务部本级和所属培训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204496.9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722230.34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582022.0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2474.8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084847.9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9.2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07.63万元,其中2010年2437.0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845.22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积极组织2010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全面推行财务信息集成系统。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所属培训中心基建支出1514.02万元、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科研成果奖励等支出59.24万元、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专项收入50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共计1573.26万元。
2.2005年至2010年,商务部采取以拨代支方式累计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3112.63万元,实际使用2750.36万元,造成多计支出362.27万元。
3.2009年至2010年,所属培训中心在组织实施培训项目中使用不规范发票入账622.69万元;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以不规范发票入账,套取财政资金52.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交通补贴。
4.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仍未将2006年的3个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项目的专项财政资金241万元拨付合作单位,并将其中39.87万元用于会议费等支出。
5.3家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139.41万元。具体是:2010年,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职工安全奖等98.81万元;2009年,国际经济合作中心在基本支出预算中列支1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2006年,外贸发展事务局超范围使用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30.6万元购买轿车1辆,并于2010年自行将该车以18万元转让。
6.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在编制2010年度预算时,多编报了6名借调职工,造成多申领财政补助基本工资16.5万元。
7.两家所属单位部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
(1)在2009年度商务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重要商品预测信息中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拖延2年未开工,财政资金结余1970万元。对此问题,审计要求商务部责成该院重新申报项目并合理安排预算,但至2011年3月,尚未整改完毕。
(2)在2007年对外贸发展局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该局2005年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支出200万元用于市场化运作的展览项目,项目结束后资金未退回。但至2011年3月,该局仍未退回200万元资金。
8.商务部制定的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内部总承包合同结算付款条款,不符合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3月,已于2006年撤并的商务部原计算中心仍未办理资产清算和划转手续,形成账外资产18160.53万元。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新办楼装修工程费等支出445.85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1995年,所属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购入6套总价201.16万元的住宅,未记入固定资产。
3.至2010年,商务部25处部属房产多年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其产生的房屋出租等收入1628.83万元在所属单位核算,未纳入本级财务管理;所属机关服务局交通服务部收入911.75万元、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服务中心食堂收入96.94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4.2004年至2010年,商务部未经批准,将本级131辆公车无偿调拨给所属机关服务局;已由机关服务局自行报废50辆、对社会出售29辆。
5.至2010年8月,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培训费42.57万元、劳务考试费11.66万元,其中收取的培训费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6.截至2011年3月底,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自2004年11月登记注册,仍未落实开办资金160万元。
7.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分别在管理费和业务成本中报销个人费用150.6万元和35.3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将相关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对以拨代支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培训中心使用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要求严格现金管理、强化票据审核,并及时清理个人借款;对所属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占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追回上述被挪用资金,并按规定用途拨付资金;对所属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等单位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追回违规处置车辆并补记固定资产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合作中心虚报多领财政资金问题,要求退回资金,今后据实上报人员经费预算;对所属研究院、外贸发展局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要求责成相关抓紧落实,将资金退还财政专户;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内部总承包合同结算付款条款不一致问题,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调整结算进度;对原计算中心、所属医保商会及五矿商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好移交、接收等工作,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属房产产权未变更及相关房屋出租收入未入账问题,要求尽快将上述房产产权变更为部本级所有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将房产出租收入纳入部本级财务统一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研究院服务中心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将上述收支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对商务部未经批准将公车无偿调拨,并自行出售和报废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合作中心未经批准自行收费问题,要求办理有关收费报批手续,并按规定对已收取费用进行处理;对合作中心开办资金未落实问题,要求尽快落实开办资金;对所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个人费用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及社团的日常财务管理,增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理财观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所属合作中心扩大基本支出范围10万元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经批准收取培训费和考试费问题,已补办有关收费报批手续,并将结余款收回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对所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个人费用问题,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决定从2011年起停止为在职职工每年报销6000元个人费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已于2010年12月对办理的购物卡进行了相关会计账目调整;对所属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及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购置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两家商会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援助技术合作项目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内部总承包合同结算付款条款不一致问题,已比照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有关规定,调整项目结算进度。
(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