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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了对所属单位的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0年,因会计资料登记不及时,12月份发生的66.85万元支出在所属单位往来款挂账,未及时转记为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支出问题,要求调整部门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能积极整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少计支出问题,已根据规定调整部门决算报表。(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