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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教育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64.98亿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77.04亿元;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47.5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81.08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7.42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3.12亿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5978.2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2926.33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努力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出台了账务处理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相关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部在编报2010年预算时,在部本级项目中编列所属高校执行的3个项目经费合计154800万元,且未提出细化方案,年中细化后下达所属高校执行。
2.2010年,所属考试中心因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安全设施等,超预算列支命题业务基地建设支出2575.13万元。
3.2009年,所属中央音乐学院通过虚列支出,将381.8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转增学院事业基金,在2010年继续用于相关项目支出;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将项目经费300万元拨付下属音像出版社并在当年决算中全部列支,实际支出193.14万元,造成多列支出106.86万元。
4.2010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有房屋建筑物购置支出4902.76万元、项目收入1511.47万元和支出943.91万元均未编入当年预算。
5.2008年以来,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将规划期为4年的项目按3年申报预算3600万元。至2010年7月,资金结存1700.17万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教育部在1998年至2004年投资33800万元建设的电化教育大楼教学行政楼等项目,均已交付使用但仍未办理移交手续和结转固定资产,也未清理工程余款374.90万元。
2.2010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考试中心未及时收缴学费和考试费等20593.20万元,其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16875.89万元,考试中心3717.31万元。
3.2008年至2010年11月,所属(或管理)的5家社团单位账外存放收入(或资产)811.04万元,其中: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46.91万元、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222.37万元、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491.76万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50万元。
4.2009年至2010年9月,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经批准,自行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84000万元;2007年和2010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行核销对外投资损失41.40万元。
5.2010年,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将以前年度未经批准的6件出租出借事项报教育部审核认定,当年2处房产用于出租也未履行报批手续;截至2010年9月,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将176户面积4857平方米的自管住房列入单位账内核算,2006年开始对外出租的2处办公用房也一直未报经批准。
6.2009年至2010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超出协议约定标准,向部办公厅多收取代购办公用品管理费40.03万元,其中2010年5.37万元。
7.2009年至2010年9月,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而是自行选择印刷单位,涉及印刷费支出451.75万元。
8.部分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1)2010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教学仪器研究所在往来款科目核算业务收入1055.69万元、支出1112.36万元。
(2)2008年至2010年9月,中央音乐学院学院财务账簿未反映其下属音乐厅的收入132万元和支出108.85万元、考级委员会的考级费收入106.42万元;以前年度所属附中演出费收入等732.05万元挂在往来款科目未及时转作收入;未按规定缴存职工住房专项维修基金47.20万元。
(3)2007年至2010年9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按规定将取得的版权使用费等收入2890.56万元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未按规定使用基本存款账户,而是通过金融机构内部代发工资户接收其他账户转账资金发放工资4156.53万元;将收取编务费等收入后按一定比例虚列支出并转入专用基金用于发放奖金,至2010年9月结存1923.22万元;将先代发再由下属单位返还的人员工资1484.82万元记入事业基金,未按原列支渠道冲减支出。
(4)2010年,中国教育电视台报账的原始凭证中,有不规范的发票1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项目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细化项目预算并编入相关执行单位;对所属考试中心超预算列支基地建设支出问题,要求该中心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确需调整时履行报批手续;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虚列项目支出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部分收支未编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完整编报年度预算;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按项目计划编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编报预算和申领资金;对教育部电化教育大楼教学行政楼等基建项目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并清理工程余款问题,要求结转固定资产并清理结余资金;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考试中心未及时收取学费、考试费等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催收并及时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或管理)的5家社团单位账外存放收入(资产)问题,要求将账外资金和资产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并建议教育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擅自购买理财产品和留学服务中心自行核销投资损失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和收回理财投资并在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并将有关资产纳入账内核算;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超标准多收管理费问题,要求退还多收取的管理费,办公厅调整相应决算(草案);对所属留学服务中心和教学仪器研究所在往来款中核算业务收支问题,要求两单位调整决算(草案)并规范会计核算;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少反映音乐厅收支和考级费收入、演出费等收入挂账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清理往来款项并按规定据实列报收支;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按规定核算版权使用费和代发下属单位工资支出问题,要求收回资金余额、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按规定缴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问题,要求学院按规定缴存;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通过金融机构内部代发工资户接收其他账户转账资金和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要求撤销该账户和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中国教育电视台报账原始票据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票据审核。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固定资产购建和对外投资决策约束机制,严肃追究盲目开展对外投资等责任人的责任;围绕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基本建设投资等重点支出领域,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本次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目前,所属(或管理)5家社团单位已将账外资金(资产)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已对虚列的项目支出进行调账处理、按规定缴存了住房维修基金、将相关资产出租事项报教育部审批、修改了音乐厅出租管理协议和考级管理协议并将相关收支纳入学院财务管理、清理了在往来账核算的收入;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制订了对地方分校欠费分类管理措施、将在所属出版社核算的编务费和组稿费全部纳入学校账内核算、将以前年度余额收回学校账内核算、对虚列支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按规定进行会计账目调整、将自管住房纳入学校账内核算、收回在金融机构的理财余额、撤消相关账户确保现金收付全部在基本账户办理、将相关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报教育部备案;所属教学仪器研究所对在往来账核算的收支进行了账目调整和决算(草案)调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