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反洗钱工作大事记

2011年06月15日14: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反洗钱法 EAG 洗钱罪 证监局 NCIS 资助恐怖活动罪 自然人主体 FSRBs OO

1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行长办公会研究2004年反洗钱领域重点工作。

2月

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生效。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管”的法定职责。

18-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业务培训会”。

3月

15-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国金融情报中心在京联合举办“中英反洗钱国际研讨会”,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和中国银行反洗钱部门代表就金融情报中心建设、可疑资金分析等议题与来自英国国家犯罪情报总局(NCIS)金融犯罪处国际项目经理马丁(MartinComley)先生进行了交流研讨。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2004年反洗钱工作要点的通知》。

22日《反洗钱法》立法起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立法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参与。会议成立了参与起草各部门领导组成的起草领导小组以及负责具体起草工作人员组成的起草工作小组,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计划。

4月

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与沃尔夫斯堡集团在深圳联合举办“中国人民银行-沃尔夫斯堡国际研讨会”。来自国际著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专家介绍了沃尔夫斯堡集团制定的私人银行反洗钱原则、代理行反洗钱原则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原则等一系列自律准则。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单位的人员以及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反洗钱法》起草小组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3日反洗钱法立法起草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由人大预工委法案室主持,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7个部门共20多名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分工安排,预定于2004年5月召开立法座谈会,6月底将反洗钱法草案框架和大纲提交起草领导小组。

7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建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专门负责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接收、分析和移交。

1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在反洗钱方面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协作。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小组成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和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东荣。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专项检查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首次全国范围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正式启动。此次专项检查共历时4个多月,对掌握反洗钱工作开展的现状、进展和不足,推动全国反洗钱工作纵深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其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检查组752个,动用检查人员3906名,77家主报告行受到处罚,金额170余万元。截至2004年7月,国内各商业银行全部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办事机构,全国金融机构共有反洗钱岗位91313个,反洗钱专(兼)职人员92743人。

28-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同在北京举办“反洗钱/反恐融资研讨会”,来自基金组织的专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以及部分国有商业银行代表就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法律框架和体系以及反洗钱/反恐融资方面金融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的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

5月

1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资金异常流动监测国际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就反跨境洗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开端。

6月

16日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讨论了《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机制》和《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小组200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7-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与北京培训学院联合举办反洗钱现场检查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反洗钱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反洗钱现场检查程序、内容和操作要求等,培训对象为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组织实施反洗钱专项检查的负责人。

7月

11-21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了有人大常委预算工委、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及分支行参加的反洗钱立法考察团,对日本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反洗钱立法情况进行了考察。

21-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中国关系全国委员会在大连举办反洗钱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来自美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监管者就各自领域的反洗钱机制运行情况、反洗钱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反洗钱行业指引等反洗钱工作实务与人民银行各分行、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计划单列市中心支行的反洗钱专业人员进行了交流。

24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的请示》。至此,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至23家,成为我国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的核心。

8月

2-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赴澳大利亚开展第二期反洗钱境外培训,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仅提高了我国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也促进了国际间反洗钱合作与交流。

27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主持会议,周小川行长作了《中国反洗钱现状与未来》的主题发言,公安部赵永吉副部长就我国洗钱犯罪基本情况及公安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情况作了专题发言。同时,李若谷副行长还向各成员单位作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起草说明,各与会单位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深入讨论。

9月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场检查中国工商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场检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中国工商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反洗钱专项检查。

10月

3-17日中国人民银行各大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及部分中心支行共22人赴美参加反洗钱工作培训。

6日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在莫斯科成立,中国成为创始成员国,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并代表中国政府签署成立宣言。EAG是目前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大、涉及人口最多的地区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

1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代表中国政府致函FATF主席,承诺中国将履行FATF关于反洗钱的建议、接受FATF组织的互评。

18-3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检查组,正式进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营业部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营业部,对两总行及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专题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反洗钱局起草的《关于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处罚指导意见》,拟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遵照执行。

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外汇局分支局在建立信息分类名单库和进行核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并具体设定了信息分类名单库的设立条件及核查工作的具体程序,完善了外汇反洗钱工作机制。

11月

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与亚欧会议反洗钱项目办公室在宁波举办“中国人民银行-卢森堡金融技术转让协会反洗钱培训班”,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03年中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报告》,全面反映和介绍了2003年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成果,并总结2003年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的经验。

16日与摩根大通银行共同组织反洗钱研讨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摩根大通银行反洗钱专家就商业银行内部反洗钱战略、体系建设等进行了研讨。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在反洗钱案件处罚中遵照执行。

2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海口召开反洗钱工作座谈会。部分分支行的领导出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并讲话,就做好2005年反洗钱工作进行了部署。

29日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与德财政部反洗钱负责同志在京就反洗钱工作进行了交流与研讨。

12月

8日EAG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主任欧阳卫民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EAG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5年4月在中国举行。

14-16日以FATF主席Fort先生为团长的FATF高级代表团对我国进行考察访问。14-15日,代表团在北京与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外交部、司法部、人大预工委、公安部、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分别举行了工作会谈,了解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情况。16日,代表团访问上海,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上海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举行了工作会谈,并听取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报告。FATF高级代表团将形成我国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就中国申请加入FATF的问题,向FATF全体大会提出推荐意见。

21日国务院领导批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发送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及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地正在研究探索建立当地反洗钱工作协调合作制度。(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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