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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气环境
201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良好,与上年相比略有好转,变化程度不大。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图们市和集安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城市降水呈中性,pH年均值为6.59。全省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为主。
(一)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10年,全省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城市有11个,综合污染指数在1.13~1.86范围内,平均为1.51,比上年降低了0.13,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比上年有所好转。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的污染负荷系数为0.48。11个主要城市中,所有城市的综合污染指数P≤2。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341天,占全年天数的93.4%。
全省主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开展了PM10监测的10个城市年均浓度为0.072毫克/立方米;集安市开展了TSP的监测,年均浓度为0.137毫克/立方米。以上各项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2010年,全省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在3.68~8.43之间,全省pH年均值6.59。酸性降水的样品集中出现在我省东部的图们市和珲春市,吉林市、延吉市、和龙市和龙井市也出现了少量酸雨样品。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5.63万吨,比上年减少0.67万吨,同比减少1.8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0.06万吨,比上年增加0.04万吨,同比增加0.1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57万吨,比上年减少0.71万吨,同比减少11.31%。
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41万吨,比上年增加10.80万吨,同比增加23.68%。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1.48万吨,比上年增加10.86万吨,同比增加26.74%;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93万吨,比上年减少0.06万吨,同比减少1.20%。
全省烟尘排放量为30.07万吨,比上年减少8.35万吨,同比减少21.73%。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20.96万吨,比上年减少6.78万吨,同比减少24.44%;生活烟尘排放量为9.11万吨,比上年减少1.58万吨,同比减少14.78%。
全省工业粉尘排放量为5.30万吨,比上年减少1.27万吨,同比减少19.33%。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区烟尘排放情况
(三)大气污染防治。
2010年,全省工业企业实施了重点废气污染治理项目41个,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污染治理项目24个,工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17个,燃料燃烧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为28 531.9万元,工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为2 749.5万元。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治理项目竣工23个,工艺废气治理项目竣工16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388.50万标立方米/时。
2010年,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量为28.10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3.48%,工业氮氧化物达标排放量为43.33万吨,排放达标率为84.16%,工业烟尘达标排放量为20.12万吨,排放达率为
95.97%,工业粉尘达标排放量为4.80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