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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园林绿化 201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61.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8.2%上升至38.7%;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44.6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由上年的34.2%上升至34.6%。全国拥有城市公园绿地面积44.2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7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1平方米。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2010年,全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8.6亿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6亿吨,粪便清运量0.2亿吨。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627座,无害化处理能力39.4万吨/日。公厕119379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90557台。
环境执法检查
2010年,国务院九部门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6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6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0278件,对1980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2010年11月,国务院九部门组成11个联合督查组,对11个省(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向地方政府反馈68个环境污染问题,提出46条督查建议。
各地在2009年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0年,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1515家,较上年增加约20%。共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企业1731家,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企业373家,淘汰生产工艺、设备落后企业337家。对14个重点省(自治区)的41个地市的50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对2个区域性环境违法问题和8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及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各地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污染物减排取得的成效,2010年初,对14个省(自治区)的461家制浆造纸企业进行督查,对5个地区和9家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各地共检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较为突出的钢铁、水泥等企业4838家,对359家超标、超总量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各地对2009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2441件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后督察,有效地防止污染反弹。对2009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查处57家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企业、74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企业、19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和136家其它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颁布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后督察工作。
国际生物多样性年
2010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主题是“生物多样性是生命,生物多样性就是我们的生命”(Biodiversity is life,Biodiversity is our life)。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生物多样性年,2010年3月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主席,国家25个部门的主管领导任委员会成员的“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按照国家委员会审议发布的《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类活动2万多场(次),宣传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地方政府和公众的保护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万件,覆盖面达9.2亿人次。
通过宣传,各地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明显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保护行动给以充分肯定,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2010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渤海、黄海、东海、南海、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的116个重要渔业水域和34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质、沉积物、生物等18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总面积1925万公顷。结果表明,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渔业水域污染仍比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氮、磷、石油类和铜。
海洋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及自然保护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部分渔业水域和珠江口相对较重,石油类污染以渤海湾和长江口相对较重。海水重点养殖区主要受到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无机氮污染以南海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黄海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海洋重要渔业水域沉积物,主要受到石油类和铜的污染。石油类污染以南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东海和珠江口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部分区域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淡水)部分区域主要受到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污染。
江河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磷、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和铜的污染。总磷污染以黄河、长江及黑龙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非离子氨污染以黄河和长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高锰酸盐指数污染以黑龙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黄河和长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与上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范围有所增加,总磷、非离子氨、石油类、铜和镉的超标范围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的污染,总磷和总氮的污染比较严重。与上年相比,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挥发性酚及铜超标范围均有所增大。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2010年,全国共接报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56起,比上年减少8.78%。其中重大环境事件5起,较大环境事件41起,一般环境事件109起,等级待定事件1起。
按事件起因分类,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69起,占总数的44.2%,比上年增加6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28起,占总数的18.0%,比上年减少24起;由企业排污引发的环境事件17起,占总数的10.9%,比上年减少6起;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引发的环境事件42起,占总数的26.9%,比上年增加9起。
按污染类型分类,水污染事件65起,大气污染事件66起,土壤污染事件4起,海洋污染事件10起,噪声污染事件1起,未造成污染事件10起。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2010年,中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促进对外关系的健康发展,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是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非常活跃的一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出席与环保合作相关的外事活动,环保合作成为国家高层政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主席见证中国与南非签署环保政府间合作协议、出席了核安全峰会;成功召开了国合会2010年年会,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分别在会上做出重要指示。上海世博会期间,多国环境部长密集访华,环境保护部领导在世博会期间先后19次会见了多国环境部长。
环保国际合作成效显著。中美环境合作开拓了环境法等新的合作领域,首次实现中美环境部长年内互访,成功召开中美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联合声明,举办第二届中美环保产业论坛。中俄环境合作从危机应对发展到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合作阶段,环保合作被两国领导人评价为“为中俄合作树立了典范”,化学品原料桶被冲入松花江事件对俄应急通报反应迅速,获俄方高度赞扬,周生贤部长获得“俄罗斯联邦总统奖”。中国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电子废弃物合作机制的建议被三国首脑会议声明所采纳。圆满完成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首次最大规模的综合评估。积极参加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中哈环保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水质协定》和《环保协定》文本最终商定,开启了中哈环保合作新的一页。正式组建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步入了新阶段。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 组织召开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第五次会议,国家履约协调机制有序运转。组织校核新增9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中文文本,协调港澳特别行政区完成《第二次国家报告》并报送公约秘书处。开展第二期履约成效评估5个大气背景点的采样和分析工作,编制了年度成效评估报告。参加斯德哥尔摩公约化学品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积极维护我方立场。继续执行相关国际合作项目。
《鹿特丹公约》 严格按照《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要求,执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2010年共回复欧盟、英国等国家出口通知85份。转香港出口通知40多份。开展了10种公约拟新增危险化学品调查,并编写了调查报告。组团参加鹿特丹公约化学品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积极维护我方立场。
《巴塞尔公约》 严格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落实预先知情同意程序,严格审批和控制危险废物出口活动;派员参加巴塞尔公约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第七次会议,积极参与相关议题磋商。
《乏燃料管理安全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为做好2012年5月在奥地利召开的《乏燃料管理安全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公约》)缔约国第四次审议大会的准备工作,中国完成了《联合公约》国家报告编写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了第二次《联合公约》国家报告编审委员会,完成了第二次《联合公约》中国国家报告的大纲和工作计划。
《生物多样性公约》 自中国批准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后,成立的履约工作协调组,参加单位现已增加至24个部门,每年召开会议,开展系列活动,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工作机制。2010年,中国共参加4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相关会议。
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
为持续了解公众对中国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的直接感受和评价,继2009年“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之后,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调查研究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6000名城市和农村受访者中开展了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仍是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调查中,有69.1%的城市受访者和58.3%的农村受访者对周边的环境状况评价为“满意”或“比较满意”,比上年分别提高了9.8个百分点和10.3个百分点 。各类环境要素中,城市受访者满意度最高的是饮用水质量,农村受访者满意度最高是空气质量,两者表示满意度最低的均为垃圾清理。东北地区城市和农村受访者对综合环境状况的满意度连续两年最高。
在对环境状况改善的满意度方面,75.3%的城市受访者对周边环境整体改善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比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60.1%的农村受访者对周边环境整体改善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从地区来看,西南地区的城市受访者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最高;东北地区的农村受访者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最高;而华北地区城市与农村受访者对环境状况改善的满意度评价均为最低。
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2010年,国家继续加快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通过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信贷政策继续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双高”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继续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该名录含有349种“双高”产品、29种环境友好工艺、15种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在国家制定和调整出口退税、贸易、信贷和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完善产业政策、安全监管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0年初,环境保护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为量化氯碱企业环境风险水平、确定保险费率提供了技术依据。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河北省、沈阳市等相关地方立法,已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做了相关规定。
为鼓励企业实施环境保护项目,中国颁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了对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通过环保部门总量核查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项目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国家在实施脱硫电价补贴政策的同时,也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及脱硫效率不高的火电企业进行了扣减脱硫电价、追缴排污费并进行罚款的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告。脱硫电价政策加快了火电行业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极大促进了二氧化硫减排。
“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重点流域和中西部地区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范围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鼓励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有8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国家批准为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区。
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制度继续深化。2010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加强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后督查和现场检查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化学品管理
编制规划 组织编制了首个《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初稿和《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初稿,并指导地方完成《省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化学品立法 发布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为配合其实施,发布了六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开展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研究与论证,修订并发布了《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开展了化学物质测试机构考核,发布了《关于2010年化学物质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
化学品审批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审批制度。2010年共审核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118份,其中新登记证102件,登记证追加量8份,登记证更改8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1911张,出口环境管理放行单3820张,共涉及38种物质,300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批准的进口总量为1169815.60吨,较上年减少31.48%;批准的出口总量为155712.67吨,较上年减少43.94%,进出口总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共批准了102份新化学物质登记证和4712份免于申报申请,批准了224种化学物质增列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环境保护部牵头,与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二噁英排放源名单的通知>》。落实《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的公告》要求,开展了首次重点省份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执法检查工作。深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更新调查,组织全国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再生有色金属生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和废弃物焚烧4个二噁英重点排放行业排放源更新调查;完成了8个重点省份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及其废物清单调查。
汞污染排放源调查 组织编制了《全国汞污染排放源调查方案》,并对14个重点涉汞行业在10个省份开展了典型企业现场调研与报表试填工作,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了《全国汞污染排放源调查方案》的修改完善,现已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
汞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完成《关于报请国务院批准出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汞污染防治政府间谈判委员关事宜的请示》,会同有关部委会签并上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6月批准了请示内容;完成了《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等企业汞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010年,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了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发布制度,确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初步建立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制度。首次汇总了各地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名单,并发布两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向全社会公布了全国4396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及基本信息。
继续发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年度通报。为掌握各地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进展情况,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国各省份2009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编写发布了《2009年度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环境卫星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9月,环境一号A、B卫星成功发射以来,卫星运转正常,截至2010年底共接收数据41.5万景,数据量57.5 T。2010年,环境卫星工作以管理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科研为基础、以建设为途径,共向50多家单位免费提供环境卫星数据产品1.8万景,数据量6.5T;不断拓展遥感业务应用领域,定期对太湖、巢湖、滇池等水体蓝藻水华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反映蓝藻水华发生和变化;每日对全国秸秆焚烧情况进行遥感监测,并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分别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秸秆焚烧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测;对8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进行了遥感核查,对青海木里、陕西榆神府矿区等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状况进行了遥感监测;对中国多个拟建核电项目和拟建厂址进行了遥感监测,对大亚湾、田湾等核电站温水排放情况进行了遥感监测;针对大连溢油、松花江化学品桶、舟曲泥石流、玉树地震、北方沙尘暴、乌梁素海黄藻、黄海海域浒苔、官厅水库水色异常等突发事件,及时调配环境卫星、无人机等多源遥感数据,迅速开展遥感应急监测和评估工作。此外,对贵州省尾矿库进行了遥感监测与评估,对松花江流域水电站建设情况进行了遥感核查,对三江源、辽河流域等典型区进行了生态健康遥感评价。
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
2010年5月,印发了《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2万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环境宣传教育
2010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宣传活动、深化出版改革、动员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面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2010年,新闻宣传工作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积极协调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资源,尝试与主流媒体开展深度合作,精心组织策划重点报道,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组织、协调媒体报道环境保护部100多场(次)重要会议活动,发布新闻通稿28篇,受理媒体有效采访申请94件,16家中央主流媒体共刊发、播出环保相关稿件1003篇(次),其中人民日报122篇、新华社177篇、中央电视台237条(次)。其中,就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质量问题以及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吉林化工桶等环境突发事件,连续发布新闻通稿,及时、正确引导舆论,为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与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开展合作开办了电视新闻栏目——《环境》。自6月5日开播以来,《环境》栏目中英文已各播出30期、共240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海外观众的好评。
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动全民环境教育和宣教能力建设。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中国主题,策划和组织了环境保护成果展览、“201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推动全民低碳减排暨《节能减排 保护环境》特种邮票首发仪式”等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参观了展览,并会见社会各界环境友好使者代表;制作了“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主题一套四幅宣传海报,通过国管局节能中心向全国发放;支持举办了2010年高校环保艺术节和中国首部反映水危机的环保电影《河长》首映式。此外,积极实施全国省级环保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为全国环保宣传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谋划“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出版、报刊改革,大力引导公众参与。组织编制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部部属期刊审读工作暂行办法》。与中国行政协会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了《绿色新政和生态文明》研究,形成了《实施中国特色的绿色新政 推动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报告,李克强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做出了重要批示。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建设和生态文明
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制订了《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举办了第六届全国生态省论坛。组织对天津市西青区等26个地区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了技术评估,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等19个地区进行了考核验收,对39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83个国家级生态村进行了考核公告。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召开了第一届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重点区域跨行政区协调联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召开了环太湖流域生态文明座谈会,开展了部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调研,组织了无锡市等六个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论证会。
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性文件总体情况与进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每年100项的速度递增,发布了60余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了1050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300项,备案的地方排放标准总数达到67个。
2010年,全年发布8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淀粉、酵母、油墨、陶瓷、硫酸、硝酸及有色金属工业等11个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了稀土、钒、兵器、玻璃、磷肥、汽车维修、橡胶、酒精等行业排放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公布了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振动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在内的12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启动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重要标准的修订。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对19项地方排放标准予以备案。依法作出了11件标准行政解释。
“十一五”期间,共发布了《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等6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等8项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以及《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17项工程技术规范。
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
2010年,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举行了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大比武)。9月24~26日,三部委在京举行大比武决赛,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共33支代表队132名选手参加了理论考试和5个项目的实际操作比赛。决出团体奖10名,其中河南、解放军、江苏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山东、浙江、重庆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湖南、上海、福建、天津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26名参赛选手获奖,其中一等奖4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对个人奖具备中、初级职称的选手由所在地区、部门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按破格程序申报获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一等奖第1名由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个人一等奖的4名选手由环境保护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同时授予内蒙古、吉林、江西、四川、陕西5个环境保护厅优秀组织奖。11月25日,三部委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晚会。
这次大比武是环境监测系统成立30多年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的比武活动,也是中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比武活动,对于全面提高中国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和素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