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6月03日15: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载体 内容保障 工作体制 公开信息 工作机制 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桂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网”(www.guil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五美路16号;邮编:541002;电话:0773-2848885;传真:0773-2822680;电子邮箱:xxk@guilin.gov.cn)。

一、概述

2010年,桂林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桂林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责任落实三方面强化举措,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人分管、有人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为领导机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单位也参照市里做法,充实和加强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部门,落实了工作人员,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制度化运行,加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根据市绩效办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办法、程序和标准,科学确定考核指标,提高日常监测信息时效性和填报规范性等指标的权重,使考核重点更突出、导向更明确、要求更具体。各县区、各部门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相关流程,强化了保密审查,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在升级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载体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载体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强化考核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为推进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继续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力度。一是完善考核机制。2009年开始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2010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20分权重计入效能建设考核评价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强化责任分解。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为契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随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通知纠正。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开展情况,必要时对部分单位下发督办函予以督促。不定期组成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促进各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桂林市对纳入公开义务的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概况类1454条,占2%;人事管理类1181条,占2%;政策法规类4473条,占7%;工作动态类26268条,占43%;决策类1586条,占3%;审批服务类26380条,占4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于2010年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并根据《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修改。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众查阅点。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全市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348条,其中当面申请237条,网上申请及信函申请111条,主要涉及经济项目、科技、税务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63条、部分公开35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50条信息,其中28件属于其他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内容,22件属于非本部门信息不予公开,并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市各公开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三年,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公开载体、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信息公开的范围仍有待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2011年,桂林市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认真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增强公开的有效性。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对价格、环保、征地、拆迁、重大工程以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公开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探索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事项得到及时回复。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务必做到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力度,整合全市各类便民信息资源和为民信息服务项目,加快建立集电子政务、电子社区、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细则,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此外,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和有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阳光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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