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6月02日09: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人口计生委 工作机制 公开信息 年度报告 年度考核 工作措施

江西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xi.gov.cn)下载。

一、概 述

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做好日常性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加年度报告等相关栏目,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均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理程序、答复时限等,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及时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是认真开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已成为主要的公开方式。一些单位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就网民关心的问题开展在线互动交流。如宜春市政府所有副市长每月一次通过政府网与网民进行“在线访谈”,把分管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过程向网民公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上饶、抚州等市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两会”建议提案情况、部门信箱等,并设立相关论坛,方便公众在线交流,加大政府和公众的沟通力度,搭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化解民忧的网上互动平台。二是在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建立了近300个《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免费阅览点,并按时足量发放。三是今年全省新增公共信息查阅点1505个,更加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四是各地、各相关部门还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如南昌市设立12345市长热线,九江市开通“民声直通车”、“企业之声”,宜春市加强“移动政务通”、“阳光政务114”平台建设,省国税局建成覆盖省、市、县(区)三级国税机关的江西国税省级集中网站群,南昌海关建立12360统一服务热线,拓展企业及社会各界与海关的沟通渠道,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

(三)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常态工作机制。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九江、赣州、吉安等设区市政府办和省卫生厅、商务厅、人口计生委等单位,对发文单进行修改,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一栏,形成了在发文过程中同步审核确定文件公开属性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切实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在厅内建立了信息填报员、信息公开情况定期通报、处室协调推进、不定期抽查等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南昌、萍乡、新余、赣州、上饶、吉安、抚州等市和省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环保厅、南昌海关等省直单位分别制定或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新闻发布、监督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管理等相关制度,九江、新余市和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宜春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工作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工作,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监察厅、省工信委、省法制办和省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督查调研组在实地督查调研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指出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成相关问题的解决。此次督查调研活动,达到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省政府办公厅草拟了《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监督考核工作: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和通报,有力推动了工作。景德镇、赣州、吉安等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或季度通报制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二是开展年度考核。从2009年起,南昌、吉安、萍乡、赣州等市均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开展社会评议。新余、赣州等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赣州市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工商界知名人士中聘请9名社会评议员,每年开展不定期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44715条,2010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1095条。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1296条。其中,概况信息26264条,占3.09%;法规文件类信息154416条,占18.14%;发展规划类信息36099条,占4.24%;工作动态类信息475351条,占55.83%;人事信息21728条,占2.55%;财经信息37365条,占4.39%;行政执法类信息27480条,占3.23%;公共服务类信息72593条,占8.53%。

(二)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发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共公开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350余件,公开相关地市和省直部门文件130余件。在全省市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及机场、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建立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免费阅览点,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政府相关信息。各设区市政府公报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312条。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省本级及各设区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35场,发布信息1987条,内容涉及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气象、供水、供电、重大会展活动、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金融、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环境整治、公共交通整治、版权保护等方面。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各地除通过《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部分设区市还与地方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合作开通各类互动节目,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五)通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购置触摸查询设施,增加政府信息查阅室,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查阅、复印等相关服务。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查阅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为提升公众服务水平,省图书馆建设开通了数字化图书馆,提供图书、期刊、报纸等数字化资料的检索和调阅,并购置了两台数字阅报器,用于查阅全国相关报刊并下载利用。

(六)通过公共信息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全省新增公共信息查阅点1699个,公开电子信息792706条,纸质信息270132件,接待查阅988743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0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4件,其中网上申请643件,当面申请55件,电子邮件申请32件,信函申请50件,其他形式申请74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收批文及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管理、退耕还林、林权改革、外商投资、城市建设规划、经济适用房、交通管理、治安和户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保险、医保、低保、工资福利待遇、考录招聘、职称评定、人事任免、劳动就业、行政执法、环境保护、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生育、优待抚恤、社会救助、行政执法、统计信息、档案、企事业单位改制、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内容。

(二)办理情况。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749件,占87.7%;部分公开1件,占0.12%;因涉及国家秘密而不予公开17件,占1.99%;信息不存在19件,占2.23%;申请内容不明确41件,占4.8%;“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等其它情形27件,占3.1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省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审结6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2件,纠正行政机关决定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驳回2件,撤诉1件,不予立案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公开信息量较少。二是有些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够,适用性不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制定出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认真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征地使用及补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调研交流。加强与国务院办公厅的沟通协调,深入领会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继续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省区市的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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