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6月01日14: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 年度报告 工作措施 行政诉讼 保守国家秘密法

国家信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0年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0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司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特别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其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到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涉及综合信息、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这些政府信息,均以国家信访局互联网站为平台,做到了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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