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频出现“答非所问”

2011年05月27日10: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研究报告 支持中心 行政机关

专家建议统一内容格式要求

在研究了400多份年报之后,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的学者根据《条例》的要求与现行年报的制度现实,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年报的内容范围仅限于各个层级的行政机构本身,而非其下属辖区的信息公开情况与其本身情况的汇总。

第二,年报的发布格式应由国办的指导意见进行统一。年报上应有明确的发布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详细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在网络上发布的时候,也应该尽量醒目,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将其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列置于显眼处,以方便公众搜索与查询。历年的年报也应该留存于网上,不能随意删除。另外,年报最好提供可供下载与保存的文本格式。

第三,年报的结构应该大致与《条例》的要求一致。《报告》主笔人刘真珍告诉记者,通观被调查测评的400多份年报,无论是省市级行政单位还是国务院机构,大部分都将法定的报告事项作为自己年报的基本结构,即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与诉讼情况、行政收费情况、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六大块”构架。现行的“六大块”标准结构可以成为写作的模板。

第四,年报的基本详尽程度应有所要求。

年报发布需要具体的规范

目前,《条例》对年报的发布只作了原则性要求,而国办的相关指导意见对年报的具体规范要求只字未提。年报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工作亟待提上日程。

《条例》只要求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发布年报,但究竟应该发布在网站的哪个位置和栏目?年报的名称是否应该规范统一?年报的发布应该以政府(部门)名义发布还是以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等等,都需要及时引导予以规范。(记者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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