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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中国气象局2011年部门预算
一、气象部门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我国气象业务服务实行国家—区域—省—市—县五级布局。
按气象部门现行管理体制,中国气象局共管辖全国2868个气象局(台、站)、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50个,分别为: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行政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中国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中国气象学会、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局上海物资管理处、中国气象局外事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区域气象中心8个,省级气象局22个,计划单列市气象局4个。三级预算单位718个,四级预算单位2098个。以上单位除中国气象学会,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局上海物资管理处,中国气象局外事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外,其余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中国气象局共有各类人员编制57303名,实有在职职工56352人,离退休职工316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