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日本宫城县石卷市一处临时堆放场内,工作人员用重型机械对震灾废墟进行分类,对家电、废铁等进行回收再利用。高峰时向此地运送垃圾的卡车一天可达1600辆次。(共同社)
中新网5月17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环境省16日向东日本大地震灾区7县的政府发出了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清理完毕倒塌房屋等震灾废墟。按照日本环境省的日程表,2012年3月底前全部废墟要被转移至临时堆放场,2014年3月底前完成掩埋等最终处理工作。
各县将基于上述指针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加快废墟的清理工作。由于仅依靠灾区的垃圾处理厂难以应对,日本中央政府还将协调其它地方给予协助。中央政府在2011年度第一次补充预算中列入了351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80.2亿元)的废墟处理费,今后也将进一步确保所需费用。
根据日程表,为防止异味以及粉尘飘散,将优先处理临时安置所和住宅区周边的废墟,在8月底前将废墟转移至临时堆放场,在2012年3月底以前完成最终处理。有关其它场所的废墟,将在今年5月底前找到堆放用地,在2012年3月底前将废墟转移,2014年3月底前完成最终处理。
日本环境省要求地方政府在处理废墟尽可能地雇用本地人员并进行回收再利用。通知中特别指出,混凝土渣、木屑等可用作建材或燃料、地方政府应研究如何使这些垃圾在重建过程中得到充分利用,不必拘泥于3年的处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