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部门预算

2011年05月09日09: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度 部门预算 收支 财政拨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56,217.07
一、外交
307.60
   
      驻外机构
120.60
   
      国际组织
187.00
二、事业收入
61,942.33
二、教育
523.00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523.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科学技术
67,189.50
   
      应用研究
41,378.50
   
      技术研究与开发
800.00
   
      科技条件与服务
265.00
   
      科技重大专项
24,680.00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66.00
四、其他收入
2,430.17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5,350.3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50.32
   
五、城乡社区事务
44,780.2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3,881.2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899.00
   
六、住房保障支出
3,426.53
   
      住房改革支出
3,426.53
   
   
本年收入合计
120,589.57
本年支出合计
121,577.1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08.00
结转下年
1,532.65
上年结转
2,312.24
 
 
 
 
 
 
 收    入    总    计
123,109.81
  支    出    总    计
123,109.81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局和部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收支预算。2011年部门预算数为年初预算批复数。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技术咨询、服务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我国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义参加的政府外交事务支出。具体包括驻外机构、国际组织2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1.驻外机构:指我常驻联合国人居署机构运行支出。

  2.国际组织: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我国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以及按国际组织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会费支出。

  (二)教育(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事务支出。具体包括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1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指部所属单位干部教育支出。

  (三)科学技术(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重大专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1.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指所属事业单位推动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3.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

  4.科技重大专项: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于国家确定的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支出。

  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部机关用于科技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事务(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包括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建设稽查督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监管、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与监管、建筑市场管理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建筑节能项目推广、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指部机关用于城乡规划管理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改革支出1个款级支出科目。即:

  住房改革支出:指部机关及部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2 外交
307.60
60.60
247.00
20202   驻外机构
120.60
60.60
60.00
20204   国际组织
187.00
 
187.00
205 教育
523.00
 
523.00
20508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523.00
 
523.00
206 科学技术
27,503.98
1,076.48
26,427.50
20603   应用研究
1,692.98
1,076.48
616.50
206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800.00
 
800.00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265.00
 
265.00
20609   科技重大专项
24,680.00
 
24,68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66.00
 
66.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5,044.34
5,044.3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044.34
5,044.34
 
212 城乡社区事务
20,584.15
5,809.46
14,774.69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9,825.15
5,809.46
14,015.69
2120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759.00
 
759.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54.00
2,254.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54.00
2,254.00
 
 
合      计
56,217.07
14,244.88
41,9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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