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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部2011年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截至2010年底,共有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1个。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二、201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1年部门收入及支出总预算5726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96.45万元,事业收入2906.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50万元,其他收入1439.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万元,上年结转566.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外交支出536万元,教育支出4295.38万元,科学技术7190.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39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6.27万元。
三、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51696.45万元。具体包括:
外交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向国际组织捐赠等。
教育支出242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高校单位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对学生的补助支出,以及所属高校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科学技术支出6356.11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有关科研项目支出,以及科研单位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34.34万元,其中1.5亿元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救灾帐篷等中央救灾物资采购支出;其余36234.34万元用于行政机关和除科研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础设施修缮改造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开展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研究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老龄事业规划与研究等工作的支出,以及机关本级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用于机关本级、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