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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强农惠农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全省财政投入资金93.8亿元,支持44个水利重点县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40万亩;支持组建325个大型农机合作社,购置拖拉机等机具3.5万台;支持1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增加粮食产量9800万斤;推进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土地整理整治,新增耕地1.9万公顷;支持改造中低产田143.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61.7万亩。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1.8亿元,支持重大畜禽疫病防控监测,扶持奶业和生猪产业发展,完成苜蓿草种植4.5万亩;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促进19个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0万亩;对2489万亩农作物和63.6万头牲畜实施保险保费补贴。促进新农村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5.6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千村试点工作,着力加强35个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102.2亿元,缓解农民发展生产资金紧张状况。全省财政投入资金5.8亿元,完成第五批750个贫困村第一年整村推进任务,支持60个贫困村实施发展生产互助资金试点,对29万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三)改善民生保障获得新进展。推动就业再就业。全省财政投入资金36.5亿元,深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财税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万人。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35.6亿元,保证了332.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调增基本养老金月人均147.3元,将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调增至4000元和60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省31.6%的农业人口。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2.4亿元,建立健全低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将城镇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并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冬季取暖给予补助;为低收入群众及大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全省城乡287.5万低收入群众和105万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5.3万特困生基本生活不因物价变动而受到影响;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对全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津贴100元。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拨付资金86.3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省70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资金补助比例,全省90%以上市县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困难群众255.7万人次;全省1400.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七台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高教强省战略,省属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7600元;为全省40多万名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政策;支持158所学校进行校舍安全工程改造。推动文化事业建设。继续支持全省57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为186个社区文化中心和活动室配备各类设备,完善428个乡镇文化站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县级和村级全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实现全覆盖,全省建成农家书屋6270个。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省出版总社、省广电系统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90.1亿元,支持“三棚一草”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6135.5万平方米、泥草房改造20.9万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万户。推动平安龙江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45.6亿元,大力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有效应对大兴安岭扑火等应急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