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11: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教育督导制度 过重课业负担 教育决策 综合素质评价 公共教育服务 现代大学制度

第十七章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七十)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发展,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天津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教育科研网的业务承载能力和多样化接入方式,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现代化教育专用城域网。推进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教育数字化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现代化。

(七十一)提升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转化等领域的应用与开发,使信息化成为实现教育教学现代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的有力引擎。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提高远程学历教育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水平。加快全社会信息技术普及与应用。

(七十二)提升教育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积极防御的安全保障策略,防止病毒、黑客攻击和各种不健康信息对校园的侵蚀。加快教育信息安全法规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机构建设,建立教育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构建教育网络信息安全评估标准和机制。广泛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增强教育工作者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八章 推进依法治教

(七十三)加强教育法规建设。以国家教育法律为依据,结合天津教育发展实际,开展学前教育、教育督导评估、终身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地方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健全天津特色的教育法规体系,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切实加强市和区县两级教育法制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切实做好教育法制普及和检查。

(七十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行政职责。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依法预防并处理突发事件。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七十五)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成立天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加快推进教育督导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健全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实现对各级各类教育督导的全覆盖。加强督学工作,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加强督政工作,以教育财政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和重大项目为重点内容,强化对区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加强督学人才队伍建设,实行督学资格审查和准入制度,构建知识、年龄、学科和专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督学队伍。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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