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10: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教师专业化发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信息化管理 公共教育服务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小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婴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完善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扩大幼儿教育师资来源,创建一所以上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资源,新建、改扩建1000余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使全省每个乡(镇)建有至少1所以上的中心幼儿园。扶持大村落举办村级幼儿园(班),采取民办公助、评估奖励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幼儿园(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到2020年,全省幼儿在园(班)人数达到92万人左右。

专栏2 学前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工程: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农村幼儿园发展扶持计划,以给在园儿童公用经费补助的方式,扶持农村公办、民办幼儿园(班)发展。
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依托现有幼儿教师教育机构,承担幼儿教师的职前资格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职后培训。开展两轮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学前教育课程建设计划:优化幼儿课程结构与课程内容,推进幼儿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课程体系,建立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机制。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积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入学率、巩固率等几个核心指标的监控,加强对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信息监控,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业资助制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对处境不利、处于失辍学边缘的少年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经费、校舍、设备等各种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23个县开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试点,到2016年,23个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完成2000余所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省非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所有县(市、区、特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资源共享的学区化管理改革,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积极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九)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生活、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到2015年,在现有93万初中寄宿生基础上,再增加40万初中寄宿生;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初中生住宿需求。坚持就近入学与相对集中办学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向小学延伸,小学生住校率达到20%。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十)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

  按照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教育人口下降和人口流动的趋势合理调整和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加强城镇中小学基本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实施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按照构建黔中经济区需要,在大中城市和县城新建200余所主要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其中,贵阳市新建70所左右,遵义市、毕节地区各新建30所左右,黔东南州、黔南州、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各新建20所左右,安顺市、黔西南州各新建10所左右,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按课程计划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在农村初中普遍开设《农村实用技术》等地方课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践环节,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加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学习方式,突出动手动脑,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素质的提高。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推行小班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和服务的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质量奖励制度,建立教学成果、教研成果奖励制度等。坚持科研兴教,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教学科研网络,搭建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教学交流与研讨活动,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

  (十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减小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禁止举办重点班;家长要与学校配合,尊重孩子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以保障学生必要的了解社会、服务社区、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及校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质。
专栏3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重点项目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工程。中小学“班班通”工程。

义务教育质量工程: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名师培训培养工程。中小学教师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激励计划。薄弱学校管理与发展计划。城市优质中小学拓展工程。农村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专业扶助计划。万名校长培训工程。课堂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计划。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试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计划。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计划。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改扩建和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实习训练基地建设,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多渠道推动普通高中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采取新建、改扩建、联办等形式,扩大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到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45万人左右。

(十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2010—201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60所,力争其中一批学校跻身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教育部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采取特殊政策,多渠道、多途径补充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

  (十五)积极增加普通高中优质资源

  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发挥示范性高中在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培育、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鼓励名校采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有效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和利用省外名校、优秀民营教育集团等优质资源到我省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迅速有效地增加我省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新期待。

  (十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把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在改革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学生选课指导与学分管理制度建设,模块化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专栏4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优质高中发展工程;鼓励名校采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薄弱普通高中发展计划,在100所普通高中开展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实施计划,建设400余个通用技术课程专用教室,抓好43个实验样本校的工作。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程,通过示范校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每个县建设完善一所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支撑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强我省产业发展紧缺专业、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和涉农专业建设,增强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适应现代服务业、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扩大示范性职业院校规模,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3所以上,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4—6所。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中职、高职招生任务。

(十八)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和政策。鼓励企业选派优秀技术人员专任或兼任职业院校教师,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支持职业院校在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或联合培养,促进产教结合。在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10个以上专业性的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十九)推进省内外联合办学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学校、企业特别是与东部及发达地区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大培养在外、就业在外的规模,到2015年,使联合招生、合作培养的人数不少于在校生的三分之一,充分利用东部及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提升师生实践能力。以市场为导向、行业为纽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兼并、合并、合作等方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十)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实行教考分离,逐步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培训、考核与颁证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职业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教学过程,鼓励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

(二十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涉农专业和艰苦行业职教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本科院校招收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根据产业发展、市场和社会需要,以专业结构调整和骨干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带动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职业技能训练,突出职业教育的实用性、技术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培养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专栏5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

骨干示范专业资助计划。在全省中职学校遴选出一批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骨干专业进行重点资助。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在企业、科研单位和生产一线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定位准确、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产学结合紧密、辐射能力强的高等职业学校,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积极推动和促进优质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计划。各地的骨干企业、重点企业至少与1所职业学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参与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解决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和企业员工培训等问题。
重点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结合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我省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以装备制造、建材建筑、磷煤化工、制药技术、煤炭开发技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为重点,培养一大批技能型、技术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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