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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确定并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建设项目,提高我国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研究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规范临床检验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血站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进一步推动医疗康复、防盲治盲和戒毒医疗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医师定期考核力度。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继续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深入推进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重点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实施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医德医风。
七、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各地电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定期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等行为。做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则》的实施以及宣传、培训工作。加强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落实责任,完善审评审批制度和机制,提高审评审批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加大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的修订力度。严格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和检查,探索建立产品淘汰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推动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及化妆品各类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大各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推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八、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以县级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和扩大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为重点,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项目,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继续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开展付费改革试点。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中医药任务。
提高中医药重大疾病和应急救治防治能力。推动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加快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科普宣传。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进程,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九、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卫生科技创新与发展
加强卫生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动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继续开展和适当扩大专科医师准入试点。扩大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药师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加大公共卫生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力度。开展西部卫生管理干部和大型医院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医学教育宏观协调和管理,推进高校医学院共建工作。
推进卫生科技事业发展。扎实推进“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及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优化卫生科技支撑体系,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创建新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知识产权管理和科研诚信等医学科技制度建设。
十、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深入开展卫生政策研究与卫生立法工作。对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重大问题和深化医改中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做好深化医改监测、督导和相关评估工作。加强卫生立法工作,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及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实施医药卫生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应急、疾控、妇幼卫生、信息化、科技等专项规划。加快灾区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做好卫生援藏及对口援疆、对口援青工作。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编制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启动建设国家级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新农合、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重大疾病、妇幼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医院、血液安全、卫生监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教育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中央支持地方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区域信息化建设试点。
积极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卫生优势,服务国家外交。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控重大疾病,广泛开展合作,协调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卫生改革开展中期评估。主动开展全球卫生外交,深化多双边和区域务实合作,开创援外医疗新局面。密切与港澳地区的卫生交流合作,落实对台医药卫生合作等协议。
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贯彻2010年中央保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做好大型会议、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整合卫生新闻宣传资源,加强卫生政策、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做好卫生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与风险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与社会氛围。推进卫生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大卫生信访积案难案化解力度。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三年重点任务的关键之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周密组织,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