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固体废物
1、状况
●工业固体废弃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3.7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组成为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尾矿,分别占总量的32.56万吨、51.27万吨、24.35万吨和11.01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89.85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1.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0.21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桂林市城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2.83万吨,清运率为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危险废弃物: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14.63吨,综合利用量为1296.52吨,处置量为18.11吨,处置利用率为100% 。
医疗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2025.29吨,安全处置率为100%。
2、措施与行动
(1)多元化投资,新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水平。
(2)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市区有小型垃圾运转站11个、临时垃圾收运站4个,机动运输车辆127辆,非机动车辆632辆。环卫系统对城区住户、单位采取上门收集垃圾方式,每天收集一次,垃圾收运达到日产日清。
(3)对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展实行跟踪服务,督促业主尽快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及监管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更规范的归类,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完全分开。2009年医疗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七、城市绿化及风景园林建设
2009年桂林城市绿化工作主要围绕加强管理,巩固和扩大我市的绿化成果,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持续提高,风景名胜保护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桂林城市绿化三项指标持续增长:2009年底桂林市城市园林绿化总面积达2472.94公顷,较上年增加69.91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40.36%提高到40.68%,绿地率由上年的37.19%提高到37.54%。城市绿化及风景园林建设总投资11814万元,其中訾洲生态公园完成投资7654万元。
八、环境管理
1、行政执法
2009年,按照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97人次,检查企业1794家次,对12县5城区100余家企业,开展重金属、钢铁、涉砷、酒精行业专项检查行动,对涉锰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后督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对排放污染物不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搬迁或限期治理,并严格监督和积极帮助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对违法排污屡禁不止、污染严重、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28家企业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其中自治区级1个,市级5个,县级22个),有力地打击违法生产企业,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强化现场监督管理是促使污染源稳定达标的有效途径,2009年,市环保局出动2809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046家次;办理建筑夜间施工申报138次,出动调处1312人次处理施工噪声投诉519件;出动572人次对172个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5件(一般程序86件,简易程序129件),罚款总额53.1万元。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当事人对市环保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件,经市人民政府审理,1件维持市环保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1件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向市人民政府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各县执法有序,无行政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