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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五十六)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制度建设。成立山东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专职督学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改进和完善对市县两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省对市县两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对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度,推进素质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制度和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奖惩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五十七)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切实解决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教职工待遇、贫困生资助、大学生就业等现实利益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第十七章 认真抓好本纲要的组织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全省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切实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实施责任。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要把《规划纲要》与“十二五”规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远近结合,形成合力,使《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规划纲要》的具体方案、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加强督导检查。《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纲要》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纲要》落实情况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让尽可能多的人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和依规划办事的良好环境。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