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立足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23.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0·16”世界粮食日的宣传活动。
24.广泛利用大众媒体开展粮食法制宣传。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重要作用,着重宣传粮食行业“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粮食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25.充分发挥粮食普法工作者的作用,采用以考促学、学工结合等形式,调动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增加粮食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条件的粮食部门可以开展发送法制短信、举办法制文艺汇演、以案释法、组织普法讲师团等形式的粮食法制宣传活动。
七、立足于增强工作的有序性和持续性,逐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26.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安排部署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确保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7.逐步完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为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28.做好粮食普法经费保障工作。粮食普法经费要列入专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普法任务要求逐步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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