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股指期货
4月16日将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个日子,股指期货在此日正式交易。随着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不断完善,交易手段不断丰富,更重要的是将股指期货将改变资本市场参与者的投资思维和模式。就股指期货本身来说,很多熟悉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并不陌生,而近期舆论的报道和讨论的升温更让投资者无法置身世外。然而,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股指期货毕竟是一个新成员,它对实际市场的作用没有人能提前规定,它有待历史来演绎。
尽管它的影响和作用无法提前预知,但投资者似乎已翘首期盼,跃跃欲试,尤其是关于利用股指期货“一夜暴富”的渲染更让股指期货添上了一抹神秘色彩。我们能够理解投资者急于致富的感情,与此同时,笔者更希望投资者在利用股指期货释放这种感情前能三思而后行。
第一思:股指期货是何物?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者不能不问一问股指期货的前世今生,只有了解了股指期货的历史,才能理解当下即将进行的投资。
所谓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期货,它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商品期货管理经验应用于证券领域,管理股票市场系统风险的产物。
已有的经验表明,价格发现与规避风险是现代期货市场的两大核心功能。商品期货如此,股指期货更亦是如此。所谓价格发现,是指通过期货市场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价格的过程,从而指导现货市场交易。例如在全球大宗商品的现货交易中,普遍是基于期货价格为基准的。从我国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运行状况来看,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也初步显现。根据中金所的统计分析,沪深300股指期货近月合约每日收盘价对沪深300指数的收盘价、开盘价均有明显的价格引导作用。所谓规避风险,是指通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反向交易,利用对冲机制,规避现货价格的未来不确定性,从而锁定现货成本或收益。
最早的股指期货合约在1982年2月24日诞生于美国,叫价值线平均指数(The Value Line Index)合约,由堪萨斯交易所(KCBT)推出。股指期货在美国的巨大成功引发了世界性股指期货交易热潮。20世纪90年代之后,股指期货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股指期货在中国是新事物,但并不是头一回,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1993年3月10日,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就开办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但由于当时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投资者对该种金融工具了解甚少,而且当时股票市场的管理与运作也很不规范。导致,股指期货不仅很难发挥避险作用,实际上还成为一种投机性极强的工具,出现大户联手操作,打压股指的投机行为。由于违法交易,市场投机混乱很快被监管当局勒令停止。最终在1994年1月证监会责令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停止其交易,结束了股指期货在中国的第一次尝试。痛定思痛之后,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和实践摸索,2006年9月8日,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股指期货的推出又被重新提上日程,随后,中金所推出了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务院原则上批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推出”。3月26日,证监会正式做出批复,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随后中金所正式公布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从股指期货从新开办来看,尽管时间不长,却破费周折,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都应该去回顾与深思这一艰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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